行政院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在接受路透社訪問時表示,台灣已經正式脫離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sia 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APG)的加強追蹤觀察名單,是唯一一個脫離名單的司法實體,顯示我國防制洗錢的決心,至於能脫離觀察名單,應該是與6月28日修法的《洗錢防制新法》有關。
蔡碧仲表示,2018年APG將進行第3輪評鑑,而台灣被APG列入第二輪與第三輪評鑑的過渡追蹤程序,在今(2017)年3月申請脫離追蹤,終於在7月17日到7月21日於斯里蘭卡的會議中,獲得APG熱可,脫離追蹤名單,蔡碧仲強調,這是很有意義的事,因為這表示台灣在2次評鑑中的努力受到認可,若不能成功脫離,2018年第三輪評鑑時還要同時因應過渡追蹤程序,在第三輪評鑑會很不利。
過去蔡碧仲就表示,台灣在1997年加入APG,也是創始會員國之一,但是在2007年APG被降為「一般追蹤名單」,在2011年又被降為「加強追蹤名單」,與緬甸、寮國、阿富汗等國同等,也顯示我國的洗錢防堵制度有待加強,如果遲遲未能擺脫加強追蹤名單,對國家形象將會有非常大的影響,台灣有可能會變成是洗錢、犯罪的天堂,新台幣幣值受到波及,進而產生通貨膨脹等問題,對國家經濟造成衝擊。
在2017年6月28日修法的《洗錢防制新法》,就被認為是台灣能夠脫離觀察名單的原因,該法不但新增19個子法,也將重要政治人士、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都列入加強審查,「重要政治人士」包含總統、副總統、五院正副院長與正副秘書長、立委、考試委員、監委、司法院大法官、縣市政府正副首長及正副議長、國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駐外大使、中央直轄市及縣市民意機關組成黨團的政黨負責人等700多人。
政治人物的家庭成員範圍則為1等直系血親或是姻親的兄弟姊妹配偶,或是兄弟姊妹相當於配偶的同居伴侶,另外與政治人士密切關係者則指具財務處理上的密切關係,包括密友或小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