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於2020年10月12日發布虛擬貨幣稅務報告,彙總OECD會員國目前針對虛擬貨幣之相關稅務規範。
PwC亦於日前發布《全球加密資產稅務調查報告》,對各國租稅管轄區在加密資產稅務議題上,提供最新發展與趨勢的全面性比較,同時提出「加密資產稅務指數(Crypto Tax Index)」做為參考。
彙整各國針對虛擬貨幣之各類課稅
OECD於2018年時,即針對虛擬貨幣所可能引發之稅務議題提出討論,並指出各國應即早針對相關資產及交易提出稅務指引。
此次報告中,OECD針對各式廣泛的加密資產性質,予以進一步說明。並調查彙總逾50個會員國,目前針對虛擬貨幣之各類課稅(包括所得稅、營業稅及財產稅等)規範。
其中,針對挖礦活動(Mining)、不同虛擬貨幣間或虛擬貨幣與法定貨幣間之交易等課稅彙總說明可知,各國針對不同活動與交易是否視為應稅活動、課稅時點、以及所得屬性及相應課稅之規範存在差異。
舉例而言,日本及美國均規範於挖礦取得時即應課徵所得稅、法國及丹麥則至處分或交易時才課,而澳洲及加拿大之規範,則視是否為挖礦者之營業活動而決定所得類別及所得稅課稅時點。
另一方面,各國間針對營業稅課稅規範則較趨一致,如不同虛擬貨幣間、及虛擬貨幣與法定貨幣間之交易多不課徵營業稅。
五成租稅管轄區對「挖礦」產生所得提供指引
PwC所發布的「加密資產稅務指數」(Crypto Tax Index),係以20個原則性稅務議題,多方評估各租稅管轄區,在加密資產稅務指引的完善程度,並進行排名。亞太地區如澳洲排名第三,新加坡、香港及日本在此議題提供較多的官方指引。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金管會於2019年將證券型代幣(Security Token)定調為適用《證券交易法》之有價證券,而財政部隨後發布函令,規定此類資產之交易,須依據《證券交易條例》課徵千分之一證券交易稅,屬於少數針對證券型代幣提供明確指引的租稅管轄區,亦榜上有名。
該指數顯示,有近六成的租稅管轄區,已對買賣加密資產的損益計算提供指引,近五成已對「挖礦」產生的所得提供指引。
無論是OECD或PwC之報告均指出,即便參與此次調查的租稅管轄區中,有許多國家已針對個人和企業在課稅之計算發布相關指引。然而尚有許多加密資產領域的新興重要議題,例如加密資產借貸(Crypto Borrowing and Lending)、去中心化金融(Decentralized Finance)等,僅少數租稅管轄區涉及相關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