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於今(7)日公布「遊覽車駕駛工作時間檢查參考指引」,明訂除了開車外,事前的準備、旅客下車後駕駛於車上待命、等待車輛維修、受檢時間等等都算入工時。
今年2月蝶戀花遊覽車翻覆造成重大死傷,引發外界質疑遊覽車駕駛超時工作、過勞。勞動部官員到立院備詢時,曾表示遊覽車駕駛在等待時間可以去散步、做運動等,所以都算休息時間,引發輿論撻伐。由於認定困難,也無明確標準供勞檢員依循,因此規劃出「遊覽車駕駛工作時間檢查參考指引」,讓勞檢員、雇主跟勞工都有所依據。
該指引明訂,遊覽車駕駛的工作時間包含手握方向盤的開車時間外,事前的熱車、洗車、加油、保養、待命、處理旅客或旅行業者偶發需求或其他在雇主指揮監督下從事相關工作的時間,均應計入工時。
行程緊湊旅行團,景點停留時間司機可能無法休息
指引中也提到,行程安排緊湊的旅行團、進香團,如到達景點的停留時間短暫(1小時以內),部分旅客可能選擇在車上休息,導致駕駛無法自行運用該段時間且須看顧車輛、或因行程耽誤、車輛維修、接受檢查等需於定點等待,造成駕駛無法自行運用該段時間且行動受拘束,都宜算入工時。
此外,定點遊玩的旅遊團、陳情抗議團、婚喪喜慶團等,這類行程較單純,駕駛抵達目的地後旅客沒在車上停留,且未行車時間超過半小時,職安署擬定該等待時間為休息時間。
不過職安署也表示,由於狀況繁多,因此勞檢員仍需依個案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