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去年8月將小規模商家導入行動支付租稅優惠,延長至2025年,但實際申請適用名單中,竟有連鎖餐飲業者。財政部官員表示,《營業稅施行細則》中的「規模狹小」在並無明確定義,業者申請稅籍登記時,若涉及虛偽隱匿,國稅局將依據具體事證,逕行取消其小規模營業人適用資格;對於連鎖餐飲業遭檢舉疑似藉由行動支付之導入,規避開立統一發票,國稅局將進行稅籍清查。
《營業稅法》第32條規定,「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及小規模營業人,得掣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依據《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9條之精神,小規模營業人,係指「規模狹小,交易零星,每月銷售額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營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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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規模狹小」、「交易零星」在法律上沒有明確定義,馬政府時代為了向「人氣商店」開刀,當時還曾針對「營業情形特殊」之店家,發布解釋令,強調「供應大眾化消費之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主管稽徵機關得視其營業性質及經營規模,具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者,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
力推行動支付祭租稅優惠 蔡政府恐讓「營業稅開倒車?」
上述解釋令,讓財政部對於阜杭豆漿、臺一牛乳等業者,得以課徵5%營業稅,未料民進黨政府為鼓勵行動支付,竟然在營業稅的課徵上大開倒車。財政部2018年逕行將導入行動支付之商家,核定為「營業性質特殊」、免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同時還頒布《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比較營業額20萬元以下商家,給予業者營業額1%查定課稅的租稅優惠,等於是開了零售餐飲業者逃漏稅的後門。
財政部官員表示,行動支付商家租稅優惠延長,主要目的是希望達成國發會2025年行動支付比率達9成的政策目標,「由於商家導入行動支付之後,擔心金流會被稅務機關掌握,行政院不希望營業稅之課徵,成為推動的障礙,因此決議延長租稅優惠期間。」
財政部:涉及隱匿可逕行撤銷其租稅優惠
不過,財政部官員強調,導入行動支付商家,申請適用「營業額1%查定課稅」,若一剛開始的營業登記與稅籍登記,涉及到虛偽隱匿,國稅局接獲檢舉之後,仍可依據具體事證,逕行撤銷其租稅優惠,「舉例來說,如果一剛開始營業登記只有在1樓,但早就跟隔壁與樓上屋主簽訂契約,擴大營業面積,就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規模狹小、交易零星的『小規模營業人』之資格。」
官員坦言,「規模狹小、交易零星」在法律上並無明確定義,因此即便是連鎖餐飲業者,個別分店依據其所在地點與營業面積,仍有可能被認定為營業額20萬元以下之「小規模營業人」;換言之,民眾檢舉之連鎖火鍋店,到底符不符合「小規模營業人」之標準,仍然得由國稅局派員實際勘查後,才能判定。「國稅局將隨時做稅籍清查,對於自始不符『小規模營業人』之連鎖業者,將盡快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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