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爆發的318太陽花學運,一審法院就318佔領立法院部分,判22人無罪,經北檢上訴,二審高院決定分批開庭,今(10)日傳喚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等7人,除1人請假,其餘6人皆做無罪答辯。
台北地檢署2015年2月10日偵結太陽花學運衍生3案;318佔領立法院案,起訴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及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323攻佔行政院依侵入住宅、毀損、煽惑他人犯罪等起訴魏揚等132人;411路過中正一分局行動,則起訴學生洪崇晏等4人。
其中佔領立法院案,一審台北地院3月31日宣判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行為符合「公民不服從」概念7要件,對所有被告做出無罪宣判,北檢不服提上訴,交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高院受命法官柯姿佐審酌被告人數較多,決定分批開庭,10日首度開庭,傳喚蔡丁貴、吳灃洪、賴富榮、李夙儒、賴品妤、林楷翔及李惠仁等7人;其中林楷翔因人在印度,無法出庭而請假,其他6人到庭後,均做無罪答辯。
至於323攻佔行政院案,一審台北地院判魏揚等10人無罪、陳建斌等11人有罪,目前上訴高院中;至於411路過中正一分局案,被告洪崇晏等4人一審遭判有罪,經上訴,高院日前辯論終結,預計於24日宣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