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陽具算猥褻物品嗎?電視台怕罰打馬賽克 NCC成打壓性平教育幫凶

2017-08-15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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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為避免遭NCC開罰,在《有話好說》節目訪問國小老師劉育豪時,將劉教導性平課程的假陽具、保險套等教具卻打馬賽克,此舉坐實了衛道人士「假陽具、保險套屬猥褻物品」的主張。(資料照,取自《有話好說》畫面)

公視為避免遭NCC開罰,在《有話好說》節目訪問國小老師劉育豪時,將劉教導性平課程的假陽具、保險套等教具卻打馬賽克,此舉坐實了衛道人士「假陽具、保險套屬猥褻物品」的主張。(資料照,取自《有話好說》畫面)

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12日落幕,「性別友善的司法」項目全數未列入共識,婦女團體難掩失望,在此同時,一個活生生的案例正在發生,高雄市港和國小三年級導師劉育豪,因為今年3月公視受《有話好說》節目訪問,公視為了避免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處罰,將劉課堂上使用假陽具與保險套等教具,全部打馬賽克,然而,打馬賽克卻坐實了衛道人士「假陽具與保險套屬猥褻物品」的主張,刑法「公然散佈猥褻物品罪」不僅成為打壓性教育的工具,甚至在媒體在處理具性意涵議題時,一律「先馬再說」,形成了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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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刺的是,「猥褻」的法律定義為何?司法官大法官會議過去20年,針對《刑法》第235條「公然散佈猥褻物品罪」,先後做成釋字第407號617號解釋,卻仍然無法為相關爭議劃下句點。

今年8月,高雄地檢署依據民眾檢舉約談劉育豪,檢舉人以公共電視3月22日播出的《有話好說》節目訪問內容為佐證,強調劉育豪在課堂上,以假陽具、保險套,教導學生「安全性行為」,還出示男男、女女、男女性交等文字內容,檢舉人主張,公視將假陽具、保險套打上馬賽克,顯示上述教具不宜在晚上8點的「普級」時段上呈現,換言之,劉育豪將假陽具、保險套等具性意涵的教具,用在課堂上的教導安全性行為,形同公然散佈猥褻物品。

劉育豪事件,高雄市教育局與教育部都站在力挺教師的立場,高雄市教育局還將動用公務預算,協助劉育豪處理後續法律訴訟

以校園設保險套販賣機為例 教部官員:整體法規對性仍保守

教育部國教署官員表示,《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國中小學每學期至少要實施至少4小時性別平等教育,不管是性平教育或是性教育,都應該隨時隨地而教、因材施教,如同國英數理化等課程,教師依據學生程度不同,決定授課內容深淺一樣,教育部對於國小學生幾年級開始,可以實施保險套等「安全性行為」課程,並沒有硬性規定。

對於公共電視在訪問劉育豪時,將保險套、假陽具等教具打馬賽克,教育部官員認為,公視的作法可能是擔心,會有比小學三年級更小的兒童看到,因此才會以馬賽克處理,但現在網路時代,兒童資訊取得這麼發達,課堂上不教小孩子一樣可以看到,從教育的觀點,不管是老師或是家長,碰到「性」相關議題,就應該隨機教育,外界少數人對於性教育內容,用去頭去尾取中間的方式解讀,這樣做法並不妥當。

國小教師劉育豪,因在課堂上教授性別平等課程,遭反同團體提告。(取自劉育豪臉書)
劉育豪事件,高市教育局與教育部都站在力挺教師的立場,教育局還將動用公務預算,協助劉育豪處理後續法律訴訟。(資料照,取自劉育豪臉書)

不過,教育部官員也坦言,台灣儘管在大法官會議針對同婚議題,認定《民法》親屬編違憲,整體的法規架構,對於「性」本身,仍然是相對保守甚至是抵制的,「以投幣式保險套自動販賣機,是否該進駐校園,就可以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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