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三法今年1月正式上路,為了向歐盟展示台灣積極執法,希望最快在今年10月脫離「黃牌」的決心,農委會漁業署15日特別召開記者會,展示第一波違規裁罰成果,不過,農委會重罰手段引來部分漁會不滿,台灣鮪延繩釣協會秘書長何世杰,於15日在記者會上當面向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陳情,強調遠洋漁船船長,長年海外作業,資訊接收相對落後,面對政府要求眾多申報表單,「就像信用卡帳單忘記繳一樣」,難免有漏報、短報情形,卻動輒面臨上百萬的罰款,家屬收到罰單四處調頭寸的同時,擔心船長知道後「想不開」,都不敢跟船長說。
陳吉仲表示,歐盟在104年10月將台灣列為打擊IUU漁業不合作黃牌(警告)國家,未來如果被歐盟列為「紅牌」,台灣加工漁產品將被禁止銷歐,為了讓台灣能夠自「黃牌」國家中除名,新政府去年520上台後,就根據歐盟提出要求,針對四大面向提出行動方案,除了強化法律架構外,在改善監測系統上,今年2月漁業署也成立24小時監控中心。另外,也加強水產品可追溯系統,同時與21個國家簽訂共同打擊非法漁業合作備忘錄。
陳表示,新政府上台後,去年6月通過遠洋漁業三法,並且配合修訂11項子法,於今年2月起全力執法,就是希望讓台灣能夠從「黃牌」警告中除名,並且降低遠洋漁業對全球生態環境的傷害,所有努力都是為了讓台灣最快在10月脫離「黃牌」名單。
裁罰案最高400萬 漁業署為「黃牌」解除強力執法
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表示,今年1月20日新法上路到7月底,漁業署共累計20件裁罰案,這2天又新增4件裁罰案,其中最高罰款金額為400萬元,為了避免我國籍漁船越界非法捕撈情況發生,漁業署監控中心16名同仁24小時隨時監控,並且在東港、前鎮與蘇澳漁港,針對限制捕撈魚種,隨時監控漁貨買賣。
漁業署署長陳添壽表示,台灣共有1200艘遠洋漁船,目前每一艘船都已建置監控系統,全台主要漁港與駐外觀察員人力,也陸續完成建置,漁業署希望透過強力執法,在今年10月解除黃牌警告,讓遠洋漁業永續經營。
陳吉仲說,今年新法上路後的24件裁罰案,少則50萬元,多則400萬元,這麼重的罰款,漁民當然會痛,農委會也會痛,最近蘇澳籍漁船被查出魚鰭與魚身比率超標,就被漁業署重罰,今天公布的裁罰結果只是第一波執法,距離10月分「黃牌」解除只剩下「最後一哩路」,希望業者與政府共同努力。
國外港口卸魚未申報 船東被重罰100萬
不過,業者對於漁業署一連串的重罰,顯然心有不甘,記者會會後漁會代表與陳吉仲聯訪,何世杰一拿到麥克風就開始吐苦水,他說,台灣遠洋漁船船長長年海外作業,不少人年紀都不小,資訊接收相對落後,面對今年漁業三法上路後,眾多申報表單申報要求,總有掛一漏萬的情況。
何世杰表示,先前有一艘遠洋漁船,船東兼船長在遠洋遭外籍漁工殺害,船長的父親為照顧孫子,被迫扛起生計,但前一陣子因為表單申報延遲一天,船東被漁業署重罰100萬元,連同30萬元對船長的罰款,一共挨罰130萬元,船長妻子收到罰單以後,在到處籌措資金繳罰款的同時,為了避免遠洋作業的船長得知後「想不開」,還不敢跟船長說。
不過,漁業署遠洋漁業組組長林頂榮表示,漁會方面的訊息有所出入,該名船東之所以被重罰100萬元,是因為該船未向漁業署申報,即逕行在國外港口卸魚,違法卸魚屬於重大違規,絕非只是漏報表單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