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昨(15)日宣布,2018年起將擴大禁止提供免費塑膠袋管制範圍,包含藥妝美妝店及藥局、醫療器材行、3C店家、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及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預估管制對象從2萬家新增至約10萬家業者。
環保署於2002年起推動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措施,規範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對象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若有需要則由民眾自費購買,也規定販賣場所販售的塑膠袋厚度需達0.06mm。
環保署昨日修正「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修正要點包含增加管制對象、「兩袋合一」,環保局可訂定轄區內量販店、超市、連鎖便利商店的購物用塑膠袋當作專用垃圾袋使用、納管全部塑膠材質包含生質塑膠、取消塑膠袋厚度需達0.06mm的限制,回歸業者自行選擇最適當的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