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入獄 國際特赦組織:港府惡意追殺、秋後算帳

2017-08-17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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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雙學三子」黃之鋒(左)、羅冠聰(右)及周永康3年前發起衝擊「公民廣場」,開啟雨傘運動。2017年8月17日,3人遭判刑入獄,黃之鋒半年、羅冠聰8個月、周永康7個月。(AP)

香港「雙學三子」黃之鋒(左)、羅冠聰(右)及周永康3年前發起衝擊「公民廣場」,開啟雨傘運動。2017年8月17日,3人遭判刑入獄,黃之鋒半年、羅冠聰8個月、周永康7個月。(AP)

香港法院上訴庭17日宣判,「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和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三人非法集會罪成立,分別入獄6個、8個月及7個月,即刻入獄,成為香港首批下獄的政治犯。對此,國際特赦組織發布聲明表示,今日判決是「惡意攻擊言論與和平集會的自由」,香港表達自由雪上加霜。

去年8月,香港法院就2014年9月「重奪公民廣場」運動,裁定黃之鋒和周永康參與非法集會罪成立、羅冠聰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成立,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毋須入獄。但是港府律政司不滿刑期過低,聲提出刑期覆核,要求改判三人監禁,為日後示威集會衍生的罪行定下量刑指引。根據香港法規,3人因為被判3個月以上徒刑,5年內將無法參與立法會或區議會選舉,政治生涯被迫中斷。3人中年紀最大的是周永康,26歲;羅冠聰與黃之鋒各只有24歲、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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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3年前發起衝擊「公民廣場」,開啟雨傘運動。2017年8月17日,3人遭判刑入獄,黃之鋒半年、羅冠聰8個月、周永康7個月。(AP)
香港「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3年前發起衝擊「公民廣場」,開啟雨傘運動。2017年8月17日,3人遭判刑入獄,黃之鋒半年、羅冠聰8個月、周永康7個月。(AP)

國際特赦組織:港府「秋後算帳」,惡意追殺學生領袖

國際特赦組織指出,港府執意要求對3人判處監禁,此舉實為惡意攻擊言論與和平集會自由。該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區美寶批評,當局利用措辭含糊的罪名,堅持惡意追殺學生領袖,是基於政治目的之「秋後算帳」,對香港的言論與集會自由構成真正的威脅。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中國部主任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表示,香港當局自始就不該以和平抗議行為起訴這三位學運領袖,「香港律政司以牽強理由提出刑期覆核,並非考量公共秩序,而是一種心虛的政治動作,目的是阻止這三人參選立法會,同時嚇阻未來抗議活動。」

人權觀察指出,去年10月,香港律政司又極不尋常的申請覆核三人刑期,要求改判監禁,當時他們主張三人的「罪行極為嚴重」,而且「被告既無悔意,判處社會服務不符原則且顯有不足」。

香港青年世代政治領袖黃之鋒。2017年8月17日被判刑入獄(AP)
香港青年世代政治領袖黃之鋒。2017年8月17日被判刑入獄(AP)

上訴庭判決使黃之鋒、羅冠聰「一罪二罰」

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都是因為領導和平靜坐,引發2014年的「雨傘民主運動」而遭檢控。當時,香港當局引用《公安條例》宣稱該示威為非法活動,但該條例遭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批評過分限制基本人權。

再者,黃之鋒和羅冠聰均已服完社會服務令,對他們加刑可能違反《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第7款所闡明的「一罪不二罰」。因此,人權觀察呼籲港府撤銷對三人的上訴。

理查森說,人們對香港司法系統的中立性已漸失信心,香港當局應該撤銷對和平抗議人士的定罪,這些案件讓人對香港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前景感到嚴重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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