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朝平觀點:當媒體和學者都陷入意識形態的時候

2020-11-28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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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學校教授抨擊中天涉己報導未符合原則,作者認為連學者都變得意識形態。(資料照,林瑞慶攝)

對於學校教授抨擊中天涉己報導未符合原則,作者認為連學者都變得意識形態。(資料照,林瑞慶攝)

母校傳播學院某教授在報端撰文,談「涉己新聞應該怎麼做?」某教授主張涉己新聞報導須遵守四個原則:公共利益、新聞價值、平衡報導、比例原則。乍看,似乎公允,細看內容,其實多在責備中天對於換照一事的報導,不符合上述四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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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的印象無誤,壹電視和年代新聞老闆旗下錢櫃KTV大火,多人傷亡,壹電視和年代新聞對此「涉己新聞」的報導,不僅完全不符合上述四原則,且是壓根兒避談該涉己新聞,當時,似乎不見某教授義正詞嚴地投書報端,責備年代與壹電視。錢櫃大火,人命關天,責任歸屬尤其重要,涉己新聞的四原則豈不重要?中天一案,事關言論自由,產業管制解禁,屬於可公開辯論、可受公評之事,某教授重視的四原則,豈可濫用於中天一案?

20200427-錢櫃林森店外觀。(顏麟宇攝)
壹電視和年代新聞老闆練台生旗下的錢櫃林森店大火,兩家新聞台卻避談該涉己新聞。(資料照,顏麟宇攝)

某教授所提四原則中,「平衡報導」最是奇特。中天換照案,中天是受害者,NCC是加害者(按此案前後新聞報導所揭露的府內密件與內幕,加害者恐不止NCC,可能還有教唆者、共謀者多人),甚麼時候聽說過受害人還要平衡地為加害者說「公道話」?誰又聽過被害人的律師為嫌犯說好話的?譬如萊豬進口,政府諸般詭辯,媒體明知政府釋出之訊息,隱瞞事實,誤導民眾,難道媒體還必須「平衡報導」,給予政府官員與反對者雙方的說詞,同樣的篇幅嗎?

天下事,本有是非對錯,硬要平衡報導,不過就是假性平衡罷了!以中天案為例,事關言論自由,難道涉己媒體還必須惺惺作態地給予箝制言論自由的七位委員發言的機會和篇幅嗎?捍衛言論自由者,必須捍衛主張控制言論者的意見嗎?難怪,國內傳播學者訓練出來的媒體記者,常常將麥克風湊到殺人嫌犯、縱火犯、或是掏空企業的經濟犯嘴邊,蠢蠢地問上一句:「你後不後悔?」「有甚麼話要說?」這樣的平衡報導,是假性平衡,是鄉愿,是為平衡而平衡,無聊至極!

再言比例原則。新聞報導如何才叫做符合比例原則?台灣政界,眾暴寡、強凌弱,由來已久,哪家媒體真能符合比例原則地進行報導?韓流進襲南台灣,哪家媒體真能按新聞良心,按比例原則報導?大企業與消費者鬧糾紛,媒體公關能力強者,勝出,誰管比例原則?府院醜聞少報,在野黨醜聞放大,何來比例原則?台灣歷屆執政者和社會輿論,若不是將比例原則變成了「各打五十大板」、「五十步笑百步」、就是「三七開」式的息事寧人,傳播學者說甚麼比例原則,不過就是拾國外學者的牙慧,橘逾淮為枳地教訓人罷了。

試問,有幾多傳播學者和傳播法律學者真正下過海、跑過新聞?我說的下海跑新聞,不是寒暑假實習,也不是報紙電視台沾沾醬油,過過水,玩玩票地那種,不是指那種照本宣科政府公報和新聞稿的那種跑新聞,更不是指那種三下兩下轉入政府企業當發言人,回過頭來壓榨、霸凌、甚至還姦淫新聞從業人員的「跑新聞」!我指的跑新聞,是指因為報導某些事件被迫面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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