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0日婚姻平權大平台舉辦支持同婚音樂會,我們看見一個外國朋友冒著大雨,陪著畢安生教授與其伴侶的照片,靜靜地「等」著,讓人多麼揪心。而同志家長與他們的子女,竟然會面臨反同團體在公眾場合及網路的霸凌與羞辱。我們想當時音樂會的主辦方希望告訴蔡英文政府的是同志朋友不應該生活在沒有看見他們身為人應有的尊嚴的法律制度下,而尊重的基礎就是平等,政府應該給予他們即時且積極的權利保障。過去數十年間,我們身邊已經有許多朋友已經從現實世界登出,他們因為社會無形的隔離,次等的公民身份,被迫選擇逃避甚至輕生;未選擇輕生的朋友,則必須選擇遠走他鄉或掩飾自己的認同,因為他們的故鄉並沒有看見他們的需求與尊嚴,他們被迫要面對社會附加在同志身分的污名與歧視,並且隻身對抗整個法律制度對他們的差別待遇,而無法有尊嚴的生活在他們所生所長的這塊土地。
總統府除了憲法解釋公佈當天第一次積極表態落實其對人權保障的義務,我們認為這3個月來進度緩慢而且停滯不前。行政院在釋憲後,才大夢初醒,開始研擬如何保障同性伴侶的權益,著實已經太晚了。行政與立法部門長期未就同性伴侶權利進行積極保障,這些權利的空轉已達數10年,讓同志朋友的生命長期遭受各種苦難與折磨。蔡英文政府究竟讓我們的同志朋友們再忍受多久的痛苦?
這時候我們該談的早已不是研議如何好好修法,因為我們已經有具體可討論的法案,而法案是同志團體長期以來支持的,蔡英文政府反而應該堅定自己的選前承諾的政治意志,在最快的時間通過「同性婚姻」的法制化,並做出「立即」且「全面」的保障措施。目前立法院已經有兩個經過大眾討論的法案版本,分別是尤美女、許毓仁委員與時代力量黨團的合併版本,以及蔡易餘委員的民法同性婚姻專章版本。依據立法院的職責,可以立即進行排案,可於年底會期結束前完成政黨協商與二、三讀。至於行政院該研究的是,在修法完成前,就其職權範圍,以行政命令或其他方式,讓同性伴侶在過渡時期也能擁有一定程度的權利保障。
時至今日,德國國會已通過同婚合法法案,行政院與立法院若還要參考德國舊制修立專法,這樣只會拖延修法時程,加深行政懈怠與立法懈怠的窘境,忽視了同志群體時時刻刻遭受社會隔離與排除的生命歷程。請蔡英文政府拿出對於人權保障的決心與政治意志,讓國際看見強調人權立國的台灣,在成為同志人權的亞洲燈塔過程中有政府的協助與溫暖。
*本篇共同作者teemocogs為PTT gay板板主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