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邁入2020年的最後一個月,許多新制即將上路,其中有罰則,也有福利,總歸來說就是攸關大家的荷包,我們應該如何「趨吉避凶」?本文帶您一次掌握。
●交通新制(12月1日起)
一、接送未滿7歲兒童上、下車,在黃線臨時停車不受3分鐘限制,但不包含等待時間;紅線仍然禁止臨停接送,但若沒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的話,則視個案具體事實,或可免予舉發。
二、交通違規案件舉發期限由3個月縮短為2個月。
三、增訂汽車裝載貨物脫落、掉落及危險物品罰責:一般道路貨物脫落可罰9,000元,高快速道路可罰12,000元;危險物品致人受傷或死亡,最高可罰18,000元。(延伸閱讀:爸媽臨停,不再吃紅單!)
●秋冬防疫專案(12月1日~明年2月28日)
一、所有入境或經我國機場轉機的旅客,不論身分(本國籍與外國籍人士等)或來台目的(求學、工作、外交公務等),都應檢附3日內核酸檢驗陰性報告才能登機。
如果檢驗報告不實,或是拒絕、規避、妨礙相關檢疫措施,得依法處新台幣1萬至15萬元罰鍰,並且針對報告不實部分追究偽造文書印文罪刑責。(延伸閱讀:秋冬防疫專案12月啟動)
但若符合指揮中心提出的4類緊急或意外狀況並簽切結者,則不必受罰。
(1)緊急協處:例如二親等以內奔喪或探視重病親屬、專案緊急就醫等,須主動切結並附死亡證明書、病危通知書、診斷證明書等文件。
(2)來自無法自費篩檢國家:截至11月27日,包括包括吐瓦魯國、紐埃、斐濟、東加、貝里斯、聖露西亞等6個國家無法提供自費採檢。
(3)部會專案經指揮中心同意:必要且短期公務商務行程,並於境外採取適當防疫措施,須檢附佐證文件。
(4)其他經指揮中心公布的對象:目前尚未公布。
二、八大類場所強制配戴口罩
出入各類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機構等八大場所應配戴口罩,如經屢勸不聽者,得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三、強化醫院感染管制與通報採檢
(1)加強門診與急診社區感染肺炎病人篩檢
(2)加強住院病人篩檢
(3)強化醫療照護人員健康監測(延伸閱讀:秋冬防疫專案下月上路!來台登機前 須附檢驗報告)
●旅遊補助「台北加碼GO」(12月1日~明年3月7日)※不限台北市民
補助自由行與團體旅客各10萬名到台北市旅遊,自由行旅客每房每晚補助1,000元,團體旅遊則是每人1,000元。
一、團體旅客:自12月1日起至明年3月7日止,鼓勵旅行業者包裝台北2天1夜以上旅遊行程,必須入住北市合法旅宿業,並於北市用一餐、每日至少造訪兩處北市商圈、夜市或指定觀光景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