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本會期在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的台北市議員許家蓓表示,每位警官跟基層員警都是辛苦戮力為民服務、維持治安,調動跟升遷是他們的權利及福利,現行法令規定公務人員於12月1日以前調職者,由新任單位辦理考績,12月2日以後調職者,由原單位辦理考績,而長時間辛苦在原單位認真工作的這71位警察同仁,因市警局趕在12月1號前發布調動命令,導致他們今年的考績可能受到影響,她非常不樂見這樣的事情發生,許家蓓呼籲警察局,未來在發布升遷調動命令的時候,應該要注意發布時間,避免損害警察同仁的權利。
市警局:此次主要配合警政署做例行性調整
對於此次調度造成部分警官權益可能受影響,台北市警察局人事室主任劉永福坦言,其實此次主要是配合警政署做例行性調整,但由於今年警政署的高階警官調整較慢,往年都是在1月或7月進行調整,調整完之後,地方才會配合進行地方中高階警官調動,今年警政署是到9月才發布,因而才會延宕到11月才調整北市中高階警官。
劉永福也說,如果有升職者,會打高一序列的考績,積分會算比較高一階,對警官比較有利。但對於這些警官考績可能受影響,讓辛苦可能白費。劉永福表示,有指示主管,要按照全年工作事實進行考績評比,至於這樣尷尬的時間點調整人事,劉永福說,同仁的意見有收到,未來要做調整會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