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長駐近五十年 救國團遷離志清大樓

2017-09-06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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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清大樓被認定為國有財產,救國團不但要還地,還要追繳租金。(郭晉瑋攝)

志清大樓被認定為國有財產,救國團不但要還地,還要追繳租金。(郭晉瑋攝)

位於台北市中山區精華路段的救國團總部志清大樓,今年二月被最高法院判定為國有財產,應返還國家。救國團將在九月十五日前搬離,離開這棟長駐近五十年的「老巢」,前往民權東路一處新辦公地點,租屋「寄人籬下」。救國團主任葛永光說:「能怎麼樣?依司法裁判結果,救國團還地、放棄地上建物,就是最有尊嚴的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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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永光盼復辦戰鬥營、青訪團

葛永光接掌救國團主任沒多久,就面臨黨產會追討黨產、法院索討房地。討黨產還在聽證會程序,但法院要求搬離長駐近五十年的志清大樓,心中雖有不捨,但他認為,即使地上建物是救國團出資興建,但當前政治氛圍下,尊重司法是最睿智的選擇。

他說,救國團三日起開始搬家,於十五日以前,「移防」至民權東路一處租賃房舍。「寄人籬下」的代價,每月租金高達九十萬元,一下子全年增加八一○萬元的營運成本,救國團再不設法開源,將陷入財務困境。

葛永光說,他三月上任後,就開始籌畫暑期嶄新活動,強化救國團公益形象,已多次與國防部討論,希望能恢復寒暑假「戰鬥營」。他說,「戰鬥營」若能恢復開辦,透過活動安排,將有助激勵年輕人從軍報國,與國防部力推的全募兵制可以相輔相成。

葛永光點出藉由創新變革引領年輕人,是救國團尋求開源的方向。(郭晉瑋攝)
葛永光點出藉由創新變革引領年輕人,是救國團尋求開源的方向。(郭晉瑋攝)

葛永光表示,救國團過去接受政府委辦很多活動(國防部、教育部、衛福部),對年輕人很有幫助。如張老師諮商輔導,長期以來有很好的口碑;又如衛福部委辦的「戒菸中心」也很有成效。目前毒品問題侵蝕社會各階層、侵入校園,令國人憂心,救國團正評估未來是否接受法務部委託,成立「戒毒中心」,希望能為社會、為年輕人做點事。另外,為培養年輕人的國際視野,救國團準備向教育部爭取復辦青訪團。

葛永光也點出創新、變革的路,藉由創造、領導思潮引領年輕人,是救國團尋求「開源」的方向。他舉高中籃球聯賽(HBL)為例,目前是年輕人最想看的球賽,而賽事的意義就是教育年輕人為榮譽而戰,救國團過去舉辦過寒暑假籃球訓練營,尤其世大運後,類似的活動將更有能力再創風潮。

救國團屬中華民國還是國民黨?

針對救國團目前在東、西、南部等地所舉辦的活動,葛永光只要有空,都會到第一線瞭解狀況。例如日前桃園張老師所舉辦的音樂會募款活動,他也全程參與,除給第一線同仁打氣外,也希望救國團自立自強、自給自足。「自立自強、自給自足的原則很重要,這是志清大樓官司定讞後,救國團財務陷入困境,必須堅守的原則。」葛永光說。

救國團總部志清大樓被認定為國有財產,國產署要求救國團返還被拒,興訟打官司,結果一審救國團勝訴;二審高等法院依據資料認定,救國團過去曾隸屬於國防部,後來成為行政院督導的公益團體,隨後由教育部編列預算支應志清大樓興建費用,該大樓確屬國有財產,必須返還國家,還要求救國團自二○一一年八月起,追溯五年返還每月租金七十六萬元,約總額五千萬的租金。救國團不服,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今年二月維持二審見解,判決救國團不但要還地,還要給付租金,全案定讞。

針對法院判決,葛永光表示尊重。他說,土地判給國家,救國團沒話說,但志清大樓地上物是救國團與榮工處、《中央社》合資興建,救國團搬遷後,將一併放棄地上物補償金,毫無怨言。

「從最高法院對救國團志清大樓的判例,已明確認定救國團為行政組織,既然是行政組織,就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而是中華民國的附隨組織。」葛永光再次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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