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南海研究院高調推出該院與英國菲耶塔國際公法律師事務所(FiettaLLP International Law)合作完成之《南海仲裁案的法律批駁》(A Legal Critique of the Award of the Arbitral Tribunal in the Matter of the South China Sea Arbitration)並聲稱將刊載於《亞洲國際法年刊》(Asian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Law)供各方下載審閱,儘管該院在微信刊文中牛頭不對馬嘴地放了2018年的封面,但是該份資料並不難找,確實是在該出版品第151頁至第293頁可以找到該份文稿。而前述中國南海研究院微信貼文所列十點內容,基本上就是將前述文稿第151至154頁加以翻譯所得結果。
我本身國際法素養確實相當有限,但從戰略研究角度切入分析,總覺得在南海仲裁案結案四年多之後,搬出此份據稱是耗時兩年才完稿之批駁報告,總是讓人覺得是個讓人錯愕,並且是胡亂攪局的馬後炮。經過初步審閱相關論點與該院貼文內容,我有下列幾點看法:
1.從該份報告基本上是由英文寫成,而南海研究院本身掛名刊行「中譯本摘要」,顯然這個是靠這家英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才能完成其中內容。由此可以判斷出中國南海研究院本身研究能量在國際海洋法上顯然是能量不足,在南海仲裁案結果出爐後,看來是招架不住,只能靠砸銀子找外援,然後套上本身名義貼在報告封面,在事後放這個馬後炮。
2.中國本身不是沒有國際法人材,而且各國際法法庭相關重要職位,從民國政府到現在北京當家,中國籍法官並未缺席。中國大陸之中國國際法學會早就推出過報告,針對南海仲裁案提出過批駁,不知在這個時候,為何還要找這家律師樓合作來製作這份報告?
3.這家律師事務所本身歷史不算太久,其名稱係以義大利裔英籍律師之姓氏命名,儘管表現並不太差,但從其短暫歷史看來,為何會雀屏中選被南海研究院選為合作對象,確實是耐人尋味。英國能夠處理此類國際公法之事務所並不算少,挑選合作對象提供諮詢服務,由南海研究院自行提出報告,會不會是更理想模式,中國大陸倒是應該嚴肅思考。
4.北京當初面對南海仲裁案,其基本立場是「不接受、不參與、不承認」;事實上,仲裁案結果出爐後,在國際法學界評價甚低,學術援引狀況亦不理想,南海爭議當事國除菲律賓外,沒有任何一方接受此法律見解。所有不斷引述該仲裁結果者,都是存心要攪和南海讓其變成渾水,要從中生事之域外強權。如今連菲律賓杜特蒂總統都不太提這個仲裁結果時,南海研究院卻把這還當回事,用這個報告舊事重提,不是有點時空錯亂狀況判斷失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