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瘦肉精肉品進口的精神科醫師蘇偉碩,15日收到通知書遭警方約談,且時間安排在25日的晚間10時,高雄三民二分局分局長黃文哲指,是因為衛福部認定蘇偉碩對萊豬的網路貼文是不實訊息,「向警政署告發,再交刑事局查察」,蘇偉碩受訪時認為,這個用意是要鎮壓知識分子的異見、殺雞儆猴,讓其他醫生不敢說話。
至於當晚會不會去接受約談?蘇偉碩指,他會先打電話跟警局溝通,因為夜間偵訊要當事人同意,晚上10點太晚了,他會去申請能不能移到白天。
蘇偉碩接受《風傳媒》採訪時表示,他覺得這個辦案程序很怪異,「網路消息怎麼會是警政署刑事局,還是中央單位」,他覺得衛福部有它的立場是一回事,但刑事局應該是辦重大刑案,「我也沒有殺人放火,有點浪費刑事局的辦案資源。」
由於三民二分局指蘇有「違反《食安法》46條之虞」,《食安法》46-1條為,「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討論萊豬危害難道不是增進公眾利益嗎?」
蘇偉碩受訪時表示,一個臉書的言論是在討論萊豬有沒有健康危害,不曉得衛福部會覺得是要怎樣損害公眾利益?討論萊豬危害難道不是增進公眾利益嗎?且衛福部也說,學生、軍人都不給吃萊豬,政府這樣的行為表現,不就是認為有健康疑慮嗎?
由於約談當天是12月25日,蘇感慨表示,「有時就歷史那麼巧合,那天是行憲紀念日,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言論、講學自由,一個醫生根據科學報導,提出健康警告,衛福部動員到警政署刑事局辦一個醫生,這是在恐嚇、威嚇其他醫生。」
蘇偉碩解釋,醫學報告當然有各種不同立場,每天有那麼多醫學論文,觀點也不一定一致,但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社會,對於任何問題都可以有不同主張,憲法才會保障言論和講學自由。「衛福部可能不曉得什麼叫講學自由」。
蘇偉碩指,科學期刊是學術自由的一種表現,根據期刊來描述、來警告公眾,「這個怎麼會是損害公眾利益,是促進公共利益吧?」他稱,民眾都還沒有去追究衛福部瀆職,因為很多科學證據本來應該是它要讀的,「我們幫它讀,還幫它寫一本小冊子給它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