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都市」,你會想到萬頭攢動的行人徒步區,還是汽、機車塞在馬路上的場景?20世紀的汽車工業迅速發展,各國都市在進行規劃時,興建許多大馬路,以容納數目不斷膨脹的汽車,原本可以在路上漫步的行人也被迫讓道。近年來,讓行人易於在都市中步行,逐漸成為當今都市規劃的新目標。英國《衛報》整理了紐約、巴黎、羅馬等大都市還道於行人的案例,值得台灣的政策規劃者借鏡。
長期倡議行人權益,替行人爭取更多通行空間的都市規劃師史佩克(Jeff Speck)曾指出,行人的旅程至少要滿足四個條件:實用、安全、舒適與樂趣。而他在2013年出版的《適合步行的都市》(Walkable City: How Downtown Can Save America, One Step at a Time)更強調都市的「結構」:建築物、房屋正面與開放空間的多樣性,是一座都市易於行走的關鍵。
史佩克舉羅馬為例,儘管這座義大利首都乍看之下,對行人極度不友善。半數街道沒有人行道、許多十字路口沒有斑馬線、人行道坑坑疤疤、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的斜坡也很罕見,加上山坡與具侵略性的駕駛,這些「無法無天、充滿阻礙的道路仍然吸引遊客」。為什麼呢?因為羅馬和歐洲其他老都市一樣,早就把行人的需求考慮進去。史佩克認為,北美洲、澳洲與加拿大等新興都市,主要設計給車子行駛,在更新人行道時,挑戰反而比較大。
紐約:全美最好走!
美國第一大城、擁有超過850萬居民的紐約,2007年開始執行都市轉型計畫,其中最著名的一例就是2009年在時報廣場(Time Square)舖設行人徒步區,紐約市前運輸委員沙迪克汗(Janette Sadik-Khan)說:「原本民眾想在此停車,經我們改造之後,成為民眾在街道、椅子上駐留的公共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