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競觀點:美國軍備輸出許可與國會監督

2020-12-21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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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2017年6月15日當時業管軍備輸出等軍事政治事務之國務院代理助卿凱丹諾(Tina Kaidanow)在美國國會所提出證辭,此項非正式通報模式,其目的在於避免讓美國行政部門與國會就爭議性軍備出口議題攤牌對決,最後影響美國與列為軍備輸出對象友邦間之雙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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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60R反潛直升機也被包在川普「大放送」軍售案之中。(美聯社)
MH-60R反潛直升機也被包在川普「大放送」軍售案之中。(美聯社)

儘管美國國會到目前為止並未真正公開成功地否決過任何對外軍備輸出案,絕大多數軍備輸出都是在此種非正式通報國會階段,因為國會表達對該案存在異議,讓整個輸出案充滿爭議,最後搞到胎死腹中。但卻很少搞到行政部門與國會必須公開撕破臉,弄到讓總統透過否決國會決議難堪地步。但在2019年美國參眾兩院確實是曾針對向沙烏地阿伯軍備輸出案通過聯席抵制之決議,不過當川普動用否決權後,參議院卻無法獲得足夠票數支持原決議,最後還是行政部門在軍備輸出議題上勝出。

在此必須提醒,即將要出任美國總統拜登本人在1984年曾經以白紙黑字寫下「國會從未否決過任何軍備交易,但此並不表示國會從未對此等交易運用過其影響力;行政部門深知美國國會有權否決軍備輸出交易,因此就會促使行政部門就此議題與國會相互合作,提早通報其所擬定之軍備輸出交易內容,並且聽取國會對此所表達之意見」(Congress has never vetoed an arms sale, but that does not mean that Congress has not exercised influence over such sales. The Administration knew that Congress could veto a sale, and that encouraged the Administration to work with Congress, giving early notification of proposed arms sales and taking the opinions of Congress into account.);因此吾人可以預期未來拜登政府必然會在對外輸出軍備議題上,與國會充分合作避免產生衝突對立現象。

最後還是要提醒,美國提供軍備輸出許可與軍備實際輸出是兩個不同層次之審核程序;軍備輸出許可是透過行政審查程序所達成,所有流程都是由行政部門不同步會與機構內部協調所完成,完全與國會沒有任何關聯,同意輸出許可亦不必經過國會核准,甚至都不用通報國會。吾人更是必須理解到,有很多美國軍備產業商就算是獲得輸出許可,假若不符合我國本身之軍備採購需求,中華民國國軍亦未見得會進行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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