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你我不能對近在眼前的困苦者,伸出應有的援手呢?無動於衷,是因為眼界太高,渴求宏偉的「普世價值」?還是本身就把追求價值的過程,當成了一場遊戲,和用來四處募款理由。
最後,回到那位舉世矚目,「被認罪」的李明哲身上。作為同胞,大家無論如何都要有志一同、救人第一。其被指控的「罪行」,大多滑稽可笑,不過若他真的曾用一己之力,想要在對岸放把「顏色革命」之火,就需要在思想層面深刻自省一下(而非刑罰)。
從歷史經驗、結果論來看,「顏色革命」還能當成自由派進步人士,引以為傲成功的樣板嗎?
埃及2011年爆發革命,2012激進伊斯蘭政黨穆斯林兄弟會透過民選取得政權。2013年政府宗教化與世俗化對抗,引發軍事政變,街頭流血衝突。這些年來,貨幣巨幅貶值,通貨膨脹、失業率大幅上升。2016年經濟,成為過去30年最差一年。
敘利亞的「顏色革命」,6年多的戰亂,造就IS極端恐怖組織興起。1200萬人失去家園,幾百萬難民流落歐洲。戰場和逃亡之路上,多少死亡悲歌迴響,整個歐洲跟著陷入恐怖威脅、難民危機、極右主義興起。
萬一,李明哲現實不小心成功了(雖然機會微乎其微幾乎是零),在中原大地把「顏色革命」的火苗點了起來,那才真的會成為十足「罪人」。連中共官方都承認,現在大陸正處於「全領域社會矛盾」高發期,發生「顏色革命」,還沒帶來進步與民主,失控、崩潰和戰亂就先接踵而來 。
如今400萬中東難民,快要毀滅歐洲,有想過哪一天4000萬中國難民橫行東亞的場景?不要說出於人道理由收容,只要百千萬難民把台灣當成跳板,「路過」一下,整個台灣島都會陷入覆滅之中。
到時候每個台灣人付出的代價,要比李明哲的今天牢獄之痛,恐怕更加慘痛,和倒楣。
*作者為專欄作家、獨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