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18日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並公布輸配電費率,排碳量越低的能源種類輸配電費率越低,如再生能源的輔助服務費及轉供配電費,都只有燃煤電廠的5折到1折。能源局表示,如此費率差異除了是為了扶植再生能源發展,也是要鼓勵再生能源業者能更願意自己尋找買家、不用每度電都進入躉購制度。
今年初通過的《電業法》,將電力市場分為發、輸、配、售,電費也因此將出現不同的細項。能源局半年多來陸續各布各項《電業法》子法,今日也依電力排碳係數訂出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輔助服務、電力調度、轉供電能輸電及配電4大項,平均費率分別為每度0.0460元、0.0802元、0.2164元及0.3375元。這項費率將於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未來每年9月會訂出新費率。
其中,再生能源因產電過程中沒有排放任何二氧化碳,在各項費率上都享有優惠。如平均每度0.0460元的輔助服務費,再生能源只需繳0.023元,是平均費率的5成。另外轉供輸電、配電費率,再生能源每度也只要0.0108元,是平均費率的1折不到。燃煤則因碳排係數最高,各項費率也都最高。
鼓勵業者、用戶直接交易 能源局:不用讓綠電都賣給台電
能源局電力組長吳志偉解釋,未來再生能源發電及售電過程,若一太陽光電業者要透過台電的電網賣電給用戶,則每度電都要付輔助服務費、電力調度費、轉供輸電及配電費用。若業者要直供給用戶,則只要負擔輔助服務跟電力調度費用就好。
吳志偉表示,相關子法訂定、公告後,業者最快10月底就可以開始直供和代輸。他也說,之所以要先讓直供機制先上路,是希望鼓勵業者或消費者能直接交易,不用讓每一度綠電都賣給台電、也就是進入所謂的躉購制度,如此一來目前由所有用電戶負擔的綠電費用也可以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