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民主黨的聯邦參議院副主席梅南德茲(Robert Menendez)與共和黨德州聯邦參議員柯寧(John Cornyn)提出跨黨派決議,敦促川普政府把中國迫害維吾爾人的行為視為種族滅絕。美國開放社會基金會(OSF)高級政策顧問班卡斯美(Francisco Bencosme)直言,重點在如何讓此決定具有意義。
國務院難題:具體證明確有此事
「不論動機為何,川普政府做此決定是對的事」,班卡斯美告訴《外交政策》,但要聯合理念相近國家一起宣布為種族滅絕,或是要求國際組織展開調查,這樣才使決定宣布具有意義。美國國務院通常依據《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Genocide Convention),自行解讀種族滅絕行為。
不過該公約明文,種族滅絕是對整個或部分民族進行殺害,中國迫害維吾爾人的行為並未符合此標準,而歐巴馬時期曾想對敘利亞總統阿塞德(Bashar al-Assad)屠殺反抗軍控制區平民的行為,宣布是種族滅絕,但因缺乏明確證據而決定不視為種族滅絕。
美國國務院全球刑事犯罪處特別協調員布奇沃德(Todd Buchwald)告訴《外交政策》,種族滅絕必須是「摧毀」民族,如同字面所說,而非單單消除文化認同。該處首席副處長凱維(Anna Cave)直言:「大眾對種族滅絕的定義與法律上的定義不同,國務院最難的挑戰是證明、秀出具體證據顯示確有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