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述從金融到製藥再到IT產業的例子,政府都使盡渾身解數對理論上能創造價值的優秀人才與企業招手。政府拿著「輕稅簡政」的肥肉在他們眼前晃啊晃,因為據說官僚作風會阻礙財富創造的能量。媒體會鋪天蓋地地去吹捧財富創造者的本事,政客會將他們捧上天,而在普羅大眾的眼裡,他們是值得崇拜的偶像與值得效法的典範。但是誰決定價值是他們所創造的?又怎麼定義「價值創造」、「價值萃取」,甚至是「價值毀滅」?
我們為何會這麼不經大腦的接受這種正邪二元論的說法?公部門創造出的價值該如何衡量?為什麼公部門老被視為是低效率版本的私部門?萬一這些故事都是空穴來風呢?萬一這些都是我們被洗腦太久的結果呢?我們有什麼新的故事可以取而代之?
柏拉圖認為故事的力量可以形塑人格、文化與行為模式。「我們的首要任務,是要監督故事的生成,然後從中挑選適合的,並排除其他。我們應該要說服母親與保母,由她們說給孩子聽被選中的故事,藉此塑造他們的心靈與人格,而非他們的體格。按照這種標準,我們現行的大部分故事都要重新選過。」
柏拉圖厭惡所有素行不良的神祇與祂們的神話,而本書要講的是一個現代版的神話、一個關於經濟體中價值創造的神話。這個神話的誕生,我認為,正是大量價值遭到萃取的主因,也是少數人吸乾了社會財富而成為暴發戶的主要原因。
這本書的任務,是要改變這種現狀,是要重新為價值的論辯注入生氣,因為價值議題曾經占據經濟思潮的中心,我認為也應該要繼續。若價值取決於價格──理論上由供需兩股力量制定出來的價格──那麼只要一樣經濟活動有成交價,就代表它創造出了價值。由此錢賺得多,就代表你一定是個價值創造者。我會認為「價值」一詞在現代經濟學中的用法,讓價值萃取的活動得以更輕易地偽裝成價值創造。而在這樣的過程裡,租金(非勞動所得)就會跟獲利(勞動所得)混為一談,貧富差距就會擴大,實體經濟中的投資就會減少。此外,若我們無法區別價值創造與價值萃取,自然就無法「賞善罰惡」。如果我們的目標是要創造出更多更創新的智慧型成長,乃至於更普及、更永續,那我們就需要對價值有更深入的理解,並帶領我們走下去。
此一課題不會是抽象辯論,而是會在社會、政治與經濟上都深遠影響每一個人。我們對價值的探討,會左右大公司到一般消費者,也就是每一名經濟主體的行為模式,此行為模式又會反過來影響經濟的運作,影響我們如何測量經濟表現。這就是哲學家所謂的「述行」(performativity,或譯「展演」):陳述即行動──我們如何說,會影響如何做,進而決定腦中的理論。這是一種「自我實現預言」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