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照顧創業與創新之名,資訊科技(IT)業者常透過遊說來爭取管制放鬆與優惠稅率。隨著「創新」崛起成為現代資本主義中的新勢力,矽谷成功塑造為以科技創新在創造財富的生力軍,從Google到Uber到Airbnb,是他們解放了「創造性的破壞」,而新世代的工作亦將由此而生。
這個版本的價值創造是很誘人的故事,由此決策者制定出各種非常可疑的稅制,像是「租稅優惠政策」(patent box),只要產品中的投入要素具有專利,那賣這產品所賺取的獲利就可以減稅。理論上,此一設計的用意是要讓智慧財產權的產生獲得獎勵,進而刺激創新;但這政策其實一點道理都沒有,因為專利本身就已經讓人獨占獲利二十年之久,等於已經保證了高報酬。為政者努力的目標不該是讓獨占者賺更多,而應該是要讓企業把獲利拿出來再投資在研發等領域上。
科技業中許多所謂的價值創造者,像是PayPal的共同創辦人彼得.提爾(Peter Thiel),常炮轟政府阻礙財富創造。提爾甚至一不做二不休,在加州發動「分離主義運動」(secessionist movement),好讓他認知的財富創造者可以盡可能獨立於政府管制以外。當谷歌的執行長艾瑞克.施密特(Eric Schmidt)面對谷歌如何處理公民數據資料的質疑時,他反問道:「難道你更希望由政府掌握這些數據嗎?」這種立場滋養了一種現代版的老生常談:民間企業等於好、政府等於壞。
但在以當代英雄自居的同時、在合理化他們突破天際的獲利與成山的現金之時,蘋果電腦與其他公司忽略了政府在新科技中扮演的先驅角色。蘋果臉不紅氣不喘地宣稱它們對社會的貢獻不該透過繳稅來實踐,而是透過眾人對他們精巧產品的肯定(與消費)。問題是,蘋果的產品在令人嘆為觀止之餘,其背後的智慧科技從何而來?網路、衛星定位系統、觸控螢幕、SIRI,還有谷歌所使用的演算法──這一切的一切都始於公家機關的資金投入。這麼一來,難道納稅人不該合情合理地在一系列無疑非常精美的3C產品以外,再多獲得一些回饋嗎?但光是我提出這個問題,就凸顯出我們需要澈底不一樣的新論述來說明:是誰一開始創造了財富?誰又後來才跑來萃取價值?
並且,在關於價值創造的種種故事裡,政府這塊拼圖位於何處呢?要是各行各業中真有這麼多價值創造者,必然的結論就像光譜兩端──與走路像在小跑步的金融家、大藥廠與創業宅男等遙遙相望的,只能是政府裡那些無能的米蟲官僚。按照這種邏輯,若民間企業是把創新帶到世上的迅猛獵豹,那政府就是慢吞吞在拖死狗又擋路的烏龜;或者換一種比喻,政府就像是從卡夫卡小說裡走出來那種諱莫如深、被公文掩埋的複雜官僚體系,既笨重又缺乏效率。政府被賦予吸血鬼的形象,只會強逼勞苦大眾用血汗錢繳稅來養活自己。這樣的故事永遠只有同一個結論:我們需要讓市場變大,讓政府變小。政府機器就是要追求輕薄短小,追求讓效率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