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瀚興觀點:無人機砸不死人,簡體字能搞死人

2021-01-03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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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前開最高法院裁判意旨與相關法院組織法規定,審判時證據文字,若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即使為外國文字,亦不能稱無法律上效力;除司法外,行政程序中,大陸人民來臺申請專利與商標,亦可先提「簡體文本」,之後再補「正體文本」,簡體文件,亦非當然禁止於我官方文書中使用。是以,若司法與行政機關,尚可允許於判決內或行政程序內,使用外國文字與簡體字,何故系爭草案規定開罰,不是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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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謂:用簡體字,是不愛臺灣的表現,立法禁止,才維護尊嚴?二戰末期,日本法西斯政權展開「淨化語言」運動,將英美的「敵性用語」改為「愛國語」,諸如:「咖哩飯」改成「辣味汁飯」、「籃球」改「籠球」,甚至棒球術語也改得面目全非,延宕比賽進程;瘋狂最高潮,右翼份子要拆除「培里登陸紀念碑」,著名的黑船事件發生地遺址紀念,皆難逃毒手,原定要砸毀,但涉及明治天皇捐助,投鼠忌器,僅移往他處;遷移不久,日本戰敗,麥帥前來,為示好而重新揭幕,何其諷刺?多麼無聊?

承前,若我們教科書出現「簡體字」,自然與我官方常用語不符,更非國民教育所應有,自應禁止;然網路上:大陸製作戲劇、知識、新聞、娛樂等影視作品,若非「繁體字」不能播送,一播送有簡體字,就開罰,刻意刁難,恐係「淨化語言」的文化鎖國。且日人明治維新,最為人稱道者,乃「外來語」的接納,文化活水,但前開舉措,反使全國集體瘋狂,終招大禍;前開殷鑑,難道我們還要因簡體字而無端開罰,戕害文化交流與言論自由,重蹈覆轍?

李敖之先生趣聞為結:說他當年坐牢,難免遭特務刑求,特務讓李先生右手指縫夾四隻原子筆,握緊拳頭,再用左手包住,由特務在外,用力擠壓,李先生疼痛難當,特務假好心還說:「李先生,不要怪我們,怪你左手啊。」李先生笑嘻嘻地回答:「我不怪左手與你們,我怪原子筆!」李先生何等灑脫?今若以「禁止簡體字」為罰則,阻礙人民網路上,知的權利,難道人民也只能苦笑說:「我不怪通傳會與蔡政府,我怪簡體字」?實值有司,三思後行!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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