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所得內外資稅率不同,工總常務監事陳進財昨天表示,內資重稅外資輕稅,與全世界公民享國民待遇精神相違。財政部表示,內資可享國家提供的各種資源,稅率本不可一概而論。
台灣大學公共經濟研究中心、台灣公共議題協會、台灣經濟學會與台灣金融研訓院昨天共同舉辦「稅制改革省思與展望」座談會,財政部政務次長蘇建榮、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委邱俊榮,以及產官學界人士受邀出席,針對財政部日前提出的稅改方案進行討論。
陳進財表示,稅改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並提高營所稅、降低綜所稅最高稅率級距,以及提高3大扣除額等,他個人表示贊同。但針對股利所得部分,內外資稅率仍不一致,內資對國內經濟發展有貢獻,財政部課以重稅,外資無助國內經濟發展卻輕稅,這與全世界公民享國民待遇精神相違。
他指出,理論上來說,是外資希望能與內資享有相同待遇,但台灣卻是內資希望與外資同等待遇,這有違國民基本尊嚴。
外資投入台灣股市 有助企業籌資
對此,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表示,外資投入台灣股市,有助企業籌資,提供企業營運所需資金,並不能說外資無助國內經濟發展。且外資並無內資在國內所享有的各項政府資源,本來就無法站在同一個立足點比較;世界貿易組織(WTO)所稱之國民待遇,指的是外國人與當地居民有同等待遇,不能對外國人歧視或差別對待之意。
而針對未分配盈餘課稅議題,陳進財不諱言,確實有大股東藉由盈餘不分配來避稅,因此他不反對課徵未分配盈餘稅。但有些公司是為了轉投資,或是其他有利經濟的理由才沒有分配,若還要課未分配盈餘稅不太合理。
對此,陳進財建議財政部考慮,如果企業有意再投資,可以給一個期限,只要期限內有投資事實,再給予抵減,也許是兩全其美的辦法。
邱俊榮則建議,財政部要先考慮未分配盈餘的用途,斟酌給予適當稅率,若是用在實體投資上,可給予較低稅率;保留盈餘無助經濟發展,則給高稅率。但他坦言,這可能會提高執行的成本,還有討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