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哥瑪莉在行兇前向親友宣稱自己「又懷孕了」,但她早已在20多歲時就接受了絕育手術。史丁娜的家人不久便發現她氣絕身亡。犯案隔天,警調循線逮捕蒙哥瑪莉,大難不死的嬰兒被送回真正的家人身邊,由僅存的父親撫養,而真兇很快就被以謀殺與綁架罪名起訴。
站不住腳的辯護律師、求處死刑的檢察官
《衛報》指出,在2007年的庭審當中,蒙哥瑪莉受到的法律辯護不足,當時她的公設辯護律師杜查特(Fred Duchardt)以客戶常被判死刑而著名,密蘇里州7名聯邦死刑囚犯中有4名就是由他擔任辯護律師。杜查特在法庭上為蒙哥瑪莉提出了站不住腳的論點,他聲稱蒙哥瑪莉患有罕見精神疾病「假性懷孕」(pseudocyesis),使她產生錯覺以為史丁娜的孩子是她自己的嬰兒。該說法不符合事實,也沒有被陪審團接受。
後來辯護律師團陸續列舉了蒙哥瑪莉遭受人身虐待的證據,並召集部分人證,檢察官卻堅稱,她一生中遭受的虐待不該是為了免於死刑而濫用的藉口。2007年10月26日,堪薩斯市(Kansas City)聯邦陪審團宣判蒙哥瑪莉死刑。
PTSD、憂鬱、躁鬱、思覺失調……她的經歷等同童兵與戰俘
幾年後,新的辯護律師團隊開始試圖為蒙哥瑪莉上訴,也挖掘出她從小經歷的性暴力和虐待。社工沃格桑(Janet Vogelsang)2016年與蒙哥瑪莉有過數天相處經驗,她的童年創傷令沃格桑聯想到受過戰爭創傷的退伍軍人。「與麗莎聊天,就像跟越戰和韓戰期間曾遭遇最恐怖情景、被困在洞穴跟竹籠內的退伍軍人聊天一樣。」
沃格桑撰寫長達184頁的報告,講述了蒙哥瑪莉的生活,包括性暴力、輪姦、性販賣、肢體暴力,還有父母施加的人格貶低與屈辱。從很小的時候,蒙哥瑪莉的母親就會用膠帶纏住她的嘴巴,以防止她說話。她也曾在家被脫光衣服,站在醉酒的訪客面前,然後媽媽告訴她,只要敢發出一點聲響,她就會被送到別人的家去。她的父母還會強迫她用木板毆打妹妹,直到妹妹流血為止。
然後是那個專門強暴的房間,繼父多年的虐待不僅在性方面,還使她內心深處殘破不堪。沃格桑指出,繼父在自己臥室衣櫃鑿開一個小孔,藉此監視一牆之隔的蒙哥瑪莉,因此她常常蜷縮在房間的一個小角落好幾個小時,只為了待在他視野死角的地方。沃格桑的報告得出結論,蒙哥瑪莉所經歷的一切等同於童兵和戰俘所遭受的虐待,「她被孤立、洗腦、羞辱和剝奪人格,不被允許說話,遭到隨意毆打。」
自從在監獄接受了深入的精神疾病治療和分析,蒙哥瑪莉被診斷出患有躁鬱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焦慮症、憂鬱症、思覺失調,以及情緒不穩、解離(dissociation)和記憶喪失。對其童年和成年初期經歷的詳盡研究表明,她在犯下罪行之前就已經患有嚴重精神疾病,並導致她殺害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