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寫下新紀錄,成為美國史上首位面臨2次彈劾的總統,因為聯邦眾議院11日通過決議,展開彈劾程序,且援引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4條第3項,禁止川普再參選公職,不過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進行事實查核指出,川普要先被聯邦參議院定罪,即彈劾過關,才可能被禁止再任公職。
美國杜蘭大學法學院(Tulane Law School)彈劾及政治調查律師賈伯(Ross Garber)告訴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參院必須先以2/3席(67票)通過彈劾案,才能針對川普不適合再競選公職的提案,以簡單多數(50票)表決過關,但至今沒有彈劾成功案例,且僅聯邦法院裁決不適合再任公職。
禁止川普再戰2024才是重點
眾院11日通過的彈劾罪名決議,則援引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4條第3項:「凡為國會議員、美國官員、州議會議員或州之行政官或司法官而曾宣誓擁護美國憲法者,如曾對美國作亂謀叛,或幫助或慰藉美國之敵人時,不得為國會參議員或眾議員,或總統與副總統之選舉人,或在美國之政府或在任何一州政府任文官或武官職。」
不過該條文亦稱,若經國會參眾2院各2/3席表決通過,即可恢復參選公職的權利。另外,美國憲法第1條第3項明文:「彈劾案之判決,以免職及剝奪享受美國政府榮譽或有責任,或有酬金之職位之資格為限。但被定罪者仍可受法律上之控訴、審訊、判決及處罰。」
沒有禁止總統再選公職的判例
賈伯表示,對於總統是否為「美國政府榮譽或有責任,或有酬金之職位」,尚無國會和聯邦法院審議先例,但他個人認為總統職位符合上述條件。《紐約時報》則指出,參院曾禁止3位聯邦法官再任公職,分別是漢弗萊(West Humphreys)、阿契伯德(Robert Archbald)和波蒂厄斯(Thomas Porteous)。
The biggest question isn’t about impeachment. It’s about disqualification from future office. https://t.co/lexDmAAqzl
— David Leonhardt (@DLeonhardt) January 11, 2021
上述3名聯邦法官分別是在1862、1913、2010年被判定禁止再任公職,罪名各是對美國發動戰爭、貪汙、賄賂和做偽證。由於缺乏判定總統不得再任公職的先例,《紐約時報》稱,這樣的情況可能會交由聯邦最高法院定奪,但法院較可能交由國會跨黨派表決通過。
卸任下台仍可繼續彈劾程序
《紐約時報》也提到,美國憲法並未明文判定不適合再任公職,須由參院2/3席或過半同意,但先前禁止聯邦法官再任公職的判例是採取半數同意。另外,1876年時任戰爭部長貝克納普(William Belknap)雖已請辭下台,國會參眾2院仍認定可繼續彈劾程序。
美國北卡羅來納大學憲法學者蓋哈特(Michael J. Gerhardt)告訴《紐約時報》:「若是在在任期間被彈劾,下台或離職後仍可繼續彈劾程序。」至於禮遇金、隨扈、安全及旅行津貼等卸任禮遇,CNN指出,依據《卸任總統法》(Former Presidents Act),參院通過彈劾案,川普才會失去卸任總統禮遇金。
彈劾過關才會失去卸任禮遇
《卸任總統法》明文,被彈劾下台的總統不算是「前總統」,因此不享有卸任禮遇,而美國前總統歐巴馬2013年簽署的《卸任總統保護法》(Former Presidents Protection Act),並未具體定義「前總統」,且該法給予卸任總統終身保護禮遇。
Facts First: Even a Senate vote to remove President Trump from office would not prohibit him from running in 2024. For the Senate to ban him from the presidency, it would have to hold an additional vote on this question. https://t.co/Hc5M9dIBnz
— CNN (@CNN) January 11, 2021
依據法規,若卸任總統未獲得終身保護禮遇,則可得到100萬美元的安全及旅行津貼,CNN引述曾在前總統辦公室任職的官員說法稱,該名前總統沒有領取100萬美元的津貼,因此川普若做完總統任期,並接受終身保護禮遇,就不會有安全及旅行津貼。
CNN會進行事實查核,主要是推特用戶柯斯提洛(Ben Costiloe)的推文出現錯誤資訊,包括川普被彈劾會永遠失去20萬美元禮遇金、100萬美元年度旅行津貼、終身保護禮遇,以及2024年角逐總統大位的資格,而截至11日,該則推文轉推逾18萬次,得到約72萬讚,但柯斯提洛12日凌晨已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