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不能再選公職?失去卸任禮遇?美國總統川普二度被彈劾後果一次看懂

2021-01-12 15:58

? 人氣

美國總統川普再次遭到國會彈劾(AP)

美國總統川普再次遭到國會彈劾(AP)

美國總統川普寫下新紀錄,成為美國史上首位面臨2次彈劾的總統,因為聯邦眾議院11日通過決議,展開彈劾程序,且援引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4條第3項,禁止川普再參選公職,不過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進行事實查核指出,川普要先被聯邦參議院定罪,即彈劾過關,才可能被禁止再任公職。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美國杜蘭大學法學院(Tulane Law School)彈劾及政治調查律師賈伯(Ross Garber)告訴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參院必須先以2/3席(67票)通過彈劾案,才能針對川普不適合再競選公職的提案,以簡單多數(50票)表決過關,但至今沒有彈劾成功案例,且僅聯邦法院裁決不適合再任公職。

禁止川普再戰2024才是重點

眾院11日通過的彈劾罪名決議,則援引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4條第3項:「凡為國會議員、美國官員、州議會議員或州之行政官或司法官而曾宣誓擁護美國憲法者,如曾對美國作亂謀叛,或幫助或慰藉美國之敵人時,不得為國會參議員或眾議員,或總統與副總統之選舉人,或在美國之政府或在任何一州政府任文官或武官職。」

2021年美國總統川普倒行逆施,要求他辭職下台、國會將他彈劾的聲浪高漲(AP)
2021年美國總統川普倒行逆施,要求他辭職下台、國會將他彈劾的聲浪高漲(AP)

不過該條文亦稱,若經國會參眾2院各2/3席表決通過,即可恢復參選公職的權利。另外,美國憲法第1條第3項明文:「彈劾案之判決,以免職及剝奪享受美國政府榮譽或有責任,或有酬金之職位之資格為限。但被定罪者仍可受法律上之控訴、審訊、判決及處罰。」

沒有禁止總統再選公職的判例

賈伯表示,對於總統是否為「美國政府榮譽或有責任,或有酬金之職位」,尚無國會和聯邦法院審議先例,但他個人認為總統職位符合上述條件。《紐約時報》則指出,參院曾禁止3位聯邦法官再任公職,分別是漢弗萊(West Humphreys)、阿契伯德(Robert Archbald)和波蒂厄斯(Thomas Porteous)。

上述3名聯邦法官分別是在1862、1913、2010年被判定禁止再任公職,罪名各是對美國發動戰爭、貪汙、賄賂和做偽證。由於缺乏判定總統不得再任公職的先例,《紐約時報》稱,這樣的情況可能會交由聯邦最高法院定奪,但法院較可能交由國會跨黨派表決通過。

卸任下台仍可繼續彈劾程序

《紐約時報》也提到,美國憲法並未明文判定不適合再任公職,須由參院2/3席或過半同意,但先前禁止聯邦法官再任公職的判例是採取半數同意。另外,1876年時任戰爭部長貝克納普(William Belknap)雖已請辭下台,國會參眾2院仍認定可繼續彈劾程序。

美國國會山莊。(AP)
美國國會山莊。(AP)

美國北卡羅來納大學憲法學者蓋哈特(Michael J. Gerhardt)告訴《紐約時報》:「若是在在任期間被彈劾,下台或離職後仍可繼續彈劾程序。」至於禮遇金、隨扈、安全及旅行津貼等卸任禮遇,CNN指出,依據《卸任總統法》(Former Presidents Act),參院通過彈劾案,川普才會失去卸任總統禮遇金。

彈劾過關才會失去卸任禮遇

《卸任總統法》明文,被彈劾下台的總統不算是「前總統」,因此不享有卸任禮遇,而美國前總統歐巴馬2013年簽署的《卸任總統保護法》(Former Presidents Protection Act),並未具體定義「前總統」,且該法給予卸任總統終身保護禮遇。

依據法規,若卸任總統未獲得終身保護禮遇,則可得到100萬美元的安全及旅行津貼,CNN引述曾在前總統辦公室任職的官員說法稱,該名前總統沒有領取100萬美元的津貼,因此川普若做完總統任期,並接受終身保護禮遇,就不會有安全及旅行津貼。

CNN會進行事實查核,主要是推特用戶柯斯提洛(Ben Costiloe)的推文出現錯誤資訊,包括川普被彈劾會永遠失去20萬美元禮遇金、100萬美元年度旅行津貼、終身保護禮遇,以及2024年角逐總統大位的資格,而截至11日,該則推文轉推逾18萬次,得到約72萬讚,但柯斯提洛12日凌晨已刪文。

喜歡這篇文章嗎?

簡恒宇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