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去(2020)年捲入桃色風波,主動辭去發言人一職;事後監委紀惠容、王美玉主動申請調查,監察院並於今(15)日宣布全票通過丁允恭彈劾案。對此,丁允恭今也發表3點聲明回應。
監察院今針對丁允恭彈劾案召開記者會,指出丁坦承,曾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與前女友(Y女)於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甚至分手後丁還在2017年2月27日於臉書上傳與Y女合照,讓Y女感到敵意與冒犯;丁允恭於2017年4月5日結婚後還未停止對Y女的騷擾。
監察院強調,丁允恭行為不檢,有辱官箴,嚴重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違失情節重大,審查會已11比0投票全數通過彈劾丁允恭,並將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丁允恭:對彈劾結果無怨懟
對此,丁允恭記者會後發表聲明,對在局長室發生性行為一事致歉,並表示對監察院的彈劾結果無怨懟,因施政表現所獲頒的行政院功績獎章,會主動退回。
有外界質疑丁仗著權勢與Y女發生關係,丁強調,監委調查與對媒體的回應已明確指出,他與Y女交往2年時間屬正常親密關係,並無所謂權勢關係可言。丁允恭進一步表示,從未有依仗職務上之權力,在關係發生與進行中加以威嚇或利誘,相關臆測可以休矣。
不過,丁允恭對監察院指出他在臉書張貼照片,讓Y女感到冒犯,認為有「性騷擾」之嫌,表示不服。丁解釋,他發出的照片並非私密或裸露照,而是在公開場合的餐廳、2人皆衣冠整齊的合照,當時只是想表達對感情狀況不穩定、懷念舊情的傷感,並無侵犯Y女隱私可言。
丁允恭:監委忽略Y女主動聯繫的相關訊息
丁允恭認為,張貼照片時他沒有婚姻狀態,而且已經和未婚妻解除婚約分手,貼出照片的前一晚他仍與Y女在外過夜並發生關係,與「性騷擾」的定義不相符。相關情事與簡訊證據他都有提供給監委,不過監委卻未予採納。丁更反問,Y女對週刊爆料,何嘗不是對他更嚴重的性騷擾?
丁允恭接著指出,監委指控他在2017年4月5日已婚後,還持續騷擾Y女,但這段時間都是Y女主動與他通聯,而且Y女以看病、住院、生活費匱乏、新任男友無能協助種種之理由,向他情緒勒索金錢援助。這幾年Y女也曾透過簡訊及通訊,不斷表達想見面之意思,他都置之不理未回,此部分相關訊息通聯證據亦全數提供監委,但監委忽視相關訊息,讓他感到相當遺憾。
丁允恭認為,此次監察院對他「性騷擾」的相關指摘,有性別刻板印象,根本是「先射箭,再畫靶」,而且對於Y女分手後主動通聯、索討金錢等事項,未公平揭露。丁表示,調查報告部分內容,不只沒辦法達到台灣性別平等發展,反而促使社會大眾誤解性別平權主義為偏狹的「唯性別正確主義」,負面影響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