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羊、獅子與老虎
看見網友述說《人民賣自己土地賺4千萬,政府憑空賺9.6億》一文,內心悽悽焉,看見無辜的百姓就像綿羊,更痛恨見獵心喜的國稅局聯手行政執行署就像獅子或老虎,肆無忌憚的啃吃人民的血肉?
近日媒體報導新北市一位96歲高齡人瑞,24年前賣掉家族土地得款10億元,…最後僅得4千萬,經19年行政訴訟都敗訴,我國稅制的處罰規定,可說是非常苛刻沒人性,動則都是本稅幾倍的罰鍰,且不分惡意或非惡意漏報,全部都重罰。威權遺毒還留在台灣!處罰人民的法條是處罰官員的12倍?!說是民主法治的國家,但當人民碰到公權力迫害時卻求助無門。如果百姓和官員等同的處罰,官員會不會謹慎收斂一點?百姓的民怨可以減少一點?
德國政府處分不能超過人民財產的一半,台灣呢?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曾表示:「在德國,人性尊嚴不可侵犯,人民的房屋不可侵犯,政府處分不能超過人民財產的一半。他指出,人權是普世價值,2009年台灣已將兩公約國內法化,近年法院很多也以兩公約做為審判標準。」政府處分人民財產簡直比強盜還恐怖,以96歲高齡人瑞的財產而言幾乎全部沒收,在德國不能超過人民財產的一半。這位人瑞也沒犯任何重大事故!又沒有通敵竊國罪,怎會受到國家如此的霸凌?
惡意查稅背後的驅動力是獎金?
前立委盧秀燕現任台中市長,曾調查稅務機關的超徵情形,發現有三分之一來自於惡意查稅,而高額稅務獎勵金正式是背後的驅動力,可見萬惡之首是金錢(獎金),據行政執行署統計,全台新增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案件,從民國90年的190萬件到109年11月就超過1400萬件,全台每2人就有一人可能欠稅,原來國稅局開稅單有獎金,人民不服行政救濟程序:複查>訴願>行政訴訟,到行政法院人民幾乎全敗訴,少數幾件贏了,也只是撤銷復查決定,把案件發回國稅局「另為適法之處分」,造成台灣獨有「萬年稅單」的輪迴,人民永世不得超生。行政執行署的預算也編列獎金,同樣導致其為了獎金,經常不顧比例原則,讓許多執行動產就可以解決的案件,直接以拍賣不動產等超額執行的方式來進行,造成人民應受憲法保障的財產權直接受到侵害。
一個國家要長治久安,首先要講究公平正義同時要減少民怨,以一個歷史故事來勉勵執政者及各級政府官員效法馮道的治事哲學:
馮道(882年-954年4月),字可道,號長樂老,瀛州景城(今河北泊頭市交河鎮)人。生於唐僖宗中和二年(882年),卒於後周顯德元年(954年)。五代時期政治家、大規模官刻儒家經籍的創始人。歷事五朝、八姓(八個家族)、十一帝,「累朝不離將相、三公、三師之位」,前後為官40多年,堪稱中國官場史上的不倒翁。他的治事哲學是:「治國者讓人民無怨!」
*作者為退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