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之雋:偵辦「翁茂鍾行賄案」 精準處理才會有好結果

2021-01-20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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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董事長邵之雋指出,偵辦「翁茂鍾行賄案」不應過度擴張,避免失焦。(圖/柯承惠)

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董事長邵之雋指出,偵辦「翁茂鍾行賄案」不應過度擴張,避免失焦。(圖/柯承惠)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關說案,牽扯出富商翁茂鍾長年宴請、餽贈多名司法檢調官員的司法重大醜聞。司法院、法務部18日公布調查報告,認定20名法官、20名檢調人員與翁有不當往來。對此,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董事長邵之雋指出,偵辦本案不應過度擴張,避免失焦達不到想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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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被外界稱為「司法界大地震」,法務部長蔡清祥下令「貫徹監察院要求,全面徹查,絕不護短。」

邵之雋說,在這個風頭上,法務部長這樣「快刀斬亂麻」,可能是基於台鳳案的經驗,為了維持人民對司法的信任,絕對是對的。從技術面上設定下門檻,縮小打擊面,避免誤傷無辜,才有可能真正的辦出結果。可惜的是,在外界僅給這麼短的時間下,部長不得以用數量,而非質量(是否真的有跟翁交往),下這個決定,難免下刀不精準,如何精確的處理此案,值得後續觀察。

邵之雋說,若有人涉及翁茂鍾相關案件而不迴避,這當然應該嚴辦,法務部應該集中力量去查個水落石出。但有的人只是去參加例行性的宴會,現場跟翁茂鍾換了名片,甚至根本不認識翁。而翁茂鍾為了結交司法人員,用特別觀護人名義,送了「凱文詩丹」這種網路賣價新台幣399元的廉價襯衫,還故意繡了名字。這類為了鑽營,對根本不認識的人進行「散彈打鳥」式的送禮,在政治、金融、司法等高權領域並不罕見。這其實對受餽贈者非常困擾,業界大致都會依照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訂出收禮的SOP(標準作業流程),在避免被譏為「不通人情」與「不蹈法」保持平衡。而這位翁姓人士又特別刁鑽,竟然搞出在399的襯衫上繡名字,讓收的人收也不是,要退又覺得怪怪的。邵之雋表示:「我自忖,如果是我自己,可能也很難不被捲進去」。

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二條第三款規定,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元者。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邵之雋指出,如果司法人員完全不社交,不與社會連結,很難累積足夠的辦案能量。很多「恐龍法官」就是靜態封存的環境裡產生的。對這些司法人員而言,希望政府乾脆訂出「不管多少價格,都不可以收禮」的規定,面對形形色色的社會人士還比較輕鬆。「開了一個小口子,搞得大家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這反而非社會之福」

翁茂鐘是很特殊的商人,所有的社交活動都記錄在27本筆記裡,包括很多情節和細節,被當成辦案的工具,成為民粹的出口。邵之雋強調,在這個風口當下,相關人士最怕被指責是護航。但是,「對社會不合理的潛規則不說話是鄉愿,但是隨著風向獵巫也一樣是鄉愿」,希望在群情激憤的當下,能夠冷靜地想想,什麼才是對社會好的,也許才是把台灣推向真正民主法治社會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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