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就惡性犯罪事件的死亡人數而言,中國近年來發生的比此次美國拉斯維加斯槍擊案更恐怖、更慘烈的案件數不勝數。有中國網民揭露說:「楊新海沒槍,殺死67人,強姦23人。靳如超沒槍,炸死108人,傷38人。不比拉斯維加斯槍手遜色。所以,禁槍阻止不了暴徒殺人,相反,它剝奪了民眾的自衛權,增加了反抗暴政的難度。如果民間有槍,強拆民宅的,砸小販攤位的,上門查水錶的,渾身是槍眼。我也保證不罵匪幫了,直接幹死它們。」這段話所呈現的才是當下中國的主流民意,這段話中提及的兩起惡性事件更是折射出中國的社會矛盾比美國嚴峻千百倍。
楊新海案,主犯作案時間持續4年之久,流竄皖豫魯冀4省,先後作案25起,殺死67人,傷10人,強姦23人,警方長期一籌莫展。楊新海最終落入法網並被判處死刑,但其所作所為確實讓人「心驚肉跳」:他通常選擇一些偏僻村莊的貧窮人家作為加害物件,在財物上所獲甚少,但幾乎全是滅門血案。他為什麼要殺這麼多人呢?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說,楊新海較長時間地脫離正常人的情感反應,對人的生命已經麻木了。記者問楊新海,第一次出獄之後,「沒想過走正道嗎?」楊回答說:「想過,可是誰領我走正道呢?」很多提審過楊新海的員警都認為,楊非常仇視社會,在多次被提審時,他反復表達同樣一個觀點:「為什麼別人有的,我沒有!」然而,記者不敢繼續深入挖掘楊新海何以「反社會」。
在槍支嚴格管控的中國,楊新海當然不可能像美國槍手斯蒂芬·帕多克那樣「合法擁有」數十支槍械,也不可能在短短十多分鐘內發射數百發子彈、殺害幾十個無辜民眾。但是,楊新海僅僅使用最原始的刀斧,一個接一個、一次接一次地殺人,其屠殺的人數累積起來超過了斯蒂芬·帕多克。中國殺手超過美國殺手,創造了又一個世界紀錄,中國人應當為此感到驕傲嗎?
而河北石家莊的「3·16」特大爆炸案,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傷的嚴重後果。雖然官方宣稱的主犯靳如超遭到逮捕並予以槍決,時至今日該案仍讓人感到疑點重重。靳如超在遙遠的廣西被捉獲,並在法庭上認罪伏法,但許多遇難者家屬並不認同此一結果。靳如超是一名聾子,同其他人溝通的時候要通過書寫,由這個殘障人士來策劃如此大規模的爆炸案,從購買或製造炸藥到進入工廠家屬區安放並引爆,簡直匪夷所思。而且,此人只不過初中文化程度,在十八年前因有「流氓」前科而離開石家莊到雲南打工,並不具備爆破方面的專業知識和訓練,如何能夠獨立完成這一精準的爆炸案?難道靳如超是犯罪小說中的犯罪天才嗎?
即便靳如超確實是該起特大爆炸案的始作俑者,但中國官媒始終不敢追問:在中國這個員警國家,一個殘障人士居然能弄到大量爆炸物,比起斯蒂·芬帕多克在美國合法購買槍支,難道不是更讓人毛骨悚然嗎?那麽,究竟是靳如超的中國,還是斯蒂芬·帕多克的美國,在「社會治理」方面出現了嚴重問題乃至危機?
拉斯維加斯槍擊案發生之後,民眾踴躍獻血,全國降半旗致哀,川普總統親赴當地安慰傷者及死難者家屬。媒體報道,現場湧現出不少捨身救人的英雄人物。而在中國,當克拉瑪依的劇院發生大火時,老師發出的居然是「讓領導先走」的命令,致使百名孩童死於非命;當長江沉船事故發生之後,倖存者遭到當地政府非法監禁,不允許他們接觸媒體、說出真相,也沒有媒體敢於跟蹤報道。你願意做美國人,還是中國人?
*作者為旅美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