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應軍購款項,國防部在美國聯邦儲備銀行開設帳戶,供美方提領,但審計部查核發現,美方在2010至2015年間每月卻超領了9400萬至2.54億美元(約新台幣30.37億到82.08億餘元)。經過爭取後,美方已同意調降提領基準。
審計部在官網公告的政府審計資訊指出,依美軍財務管理作業手冊規定,美軍國防帳務中心可定期(每月)自美國聯邦儲備銀行之軍購國帳戶,提領軍購案未來30日的預估付款金額至美軍軍售信託基金,以支應付款需求。
不過,審計部查核發現,我國2010至2015年間之軍購案,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Defense Security Cooperation Agency,DSCA)卻是以60日之平均支出數作為每月提領金額,其每月提領金額超出各月份實際支出金額約9400萬至2.54億美元。
美方同意調降提領基準 我方每年省下2千餘萬
審計部函請國防部向美方爭取,請求回歸美軍財務管理作業手冊規定,並參考我國每月實際支出金額,調降每月提領金額,降低我國軍購案款留滯美軍軍售信託基金之金額及期間,以維護我方權益。
經國防部發函後,美方已同意調降提領基準,由原採行的60日平均支出數,調降為30日平均支出數,我國於美國聯邦儲備銀行之軍購計息帳戶每年將因此增加孳息收入約65萬6502美元,依2016年中央銀行新台幣對美元的年平均匯率32.318換算,折合新台幣約2121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