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軍購腳步 國防部擬將建案程序由3年縮短至1年

2017-06-0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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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多項美國對台軍售案時機,往往非我方能精準預測,例如包括F-16戰機升級案等,都是美方突然知會,軍方每每必須以「戰備急需」為由完成法定程序;為避免延誤武器採購時機,國防部正著手修訂軍購建案作業程序。圖為國軍F-16戰機。(資料照,蘇仲泓攝)

近年多項美國對台軍售案時機,往往非我方能精準預測,例如包括F-16戰機升級案等,都是美方突然知會,軍方每每必須以「戰備急需」為由完成法定程序;為避免延誤武器採購時機,國防部正著手修訂軍購建案作業程序。圖為國軍F-16戰機。(資料照,蘇仲泓攝)

為避免延誤對外武器採購時機,並因應戰備需求,據指出,國防部正著手修訂軍購建案作業程序,未來對外武器採購時程,將從過去需耗費2至3年時間,簡化流程縮短在1年內完成;這項轉變,除可讓國軍作戰部隊早日獲得所需武器和裝備,過去屢遭審監部門質疑以「戰備急需」為由加速完成的軍購案,未來也不會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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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近年來多項美國對台軍售案,屢受國際因素影響,美國政府宣布對台軍售案時機,往往非我方能精準預測,例如包括F-16戰機升級案等重大軍購案,都是美方在同意前才突然知會,而軍方卻必須在極短時間內倉促完成建案、編列預算採購,更每每必須以「戰備急需」為由完成法定程序,不僅程序時有疏失,也容易出現弊端。 

依目前國軍現行的法定軍購程序,國防部訂有《軍事投資建案作業程序》規定,必須先由各軍種提出作戰需求,並完成作需文件、系分報告、投綱計畫等建案文件,然後送國防部審核過程,同樣程序必須再走一遍,最後才交由國防部長核定,而依此程序,整個作業程序通常要花2到3年時間才能完成。 

20160811-花蓮空軍基地11日搶先開放給當地居民及媒體參訪,圖為現場展示F-16B戰鬥機。(顏麟宇攝)
國軍現行法定軍購程序,整套流程走完要花2至3年時間,往往來不及因應美方難以預料的軍售時間。圖為國軍F-16戰機。(資料照,顏麟宇攝)

據了解,軍方高層因考量現今國際情勢多變,加上武器系統日新月異,為避免對外軍購延誤時機,國防部已著手修訂軍購建案程序,未來新的軍購程序仍將由軍種提出作戰需求,並同樣由三軍完成系統分析和投綱計畫,但在過程中國防部將直接派員與會參與審核並提出意見,軍種完成建案程序後,將直接送交國防部長審核,省略國防部重新審核軍購建案程序,軍方預期將可把軍購流程縮短到1年內就完成,如此也有助於軍購預算的妥善編列和運用。 

據指出,為因應這項轉變,國防部戰略規劃司等部門已針對業務所需調整組織和人員,預計從2019年開始,國軍對外武器採購都將以新的作業程序完成建案和審查,以加速新武器裝備的獲得時程。 

美方軍售時機難測 「戰備急需」提案屢遭監院質疑

由於美國對台軍售模式的轉變,加上國造武器研發陸續有成果,同時為因應國軍戰備需求,從扁政府時期的國防部長李傑時代開始出現以「戰備急需」為名臨時提出的軍購案,無論是對美採購F-16C/D,或是中科院研發的雄二E巡弋飛彈和雄三超音速反艦飛彈,都是在3到6個月就完成建案程序。 

就算到馬政府時代,軍方仍慣於沿用「戰備急需」模式因應對美軍購,像是2011年9月華府突然同意售台F16A/B戰機性能提升案,國防部及空軍司令部是分別在稍早前的8月18日及22日,才分別辦理這項軍購案的投資綱要計畫與工作計畫,顯示軍方是在極短的時間內才接獲美方訊息後敲定。 

雄三模型彈。(取自中科院網站)
對美採購F-16C/D、中科院研發雄二E巡弋飛彈和雄三超音速反艦飛彈,都是透過「戰備急需」模式在3到6個月完成建案。圖為雄三飛彈模型。(資料照,取自中科院網站)

另像是2015年,國防部為因應南海局勢變化,也臨時以「戰備急需」理由,在當年就臨時納入「近程反裝甲火箭彈」及「單人手持式無人飛行載具系統」等2項武器的採購。 

不過以「戰備急需」為由縮短建案程序的作法,仍屢遭監察院和審計部質疑,國防部除已於2014年修訂過一次《國軍軍事投資計畫建案作業規定》外,這次則是全面檢討軍購作業流程,希望能縮短和簡化武器採購的法定程序,以避免武器採購程序再遭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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