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遲來的好人法

2017-10-15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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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說,中國政府現階段必須針對相關的問題對症下藥,制訂出相應的配套,否則「好人法」就只會淪為一紙空文。(資料照,Pixabay)

作者說,中國政府現階段必須針對相關的問題對症下藥,制訂出相應的配套,否則「好人法」就只會淪為一紙空文。(資料照,Pixabay)

古時,有一名商人看中了伊拉克國王的坐騎,之後他隨即向國王表明願出10個金幣作買馬錢,國王卻明確地告訴他即是出價10倍,也不會賣馬。後來,那名商人趁國王單獨策馬出遊之際,躺在路上假裝暈倒。當國王試圖下馬救他的時候,他便趁機搶上馬背,把國王嘲笑一番後便策馬奔逃。之後,國王便拚命追上,並答應把馬匹送給他,條件是不要把騙取馬匹的方法告訴任何人。原因是這樣做有可能使其他人懷疑在路昏倒的人都是壞人,使真正有需要的人得不到救助,從而白白枉死。他聽了這番話後,便慚愧得向國王流淚懺悔,結果國王寬恕了他。故事中的欺騙情景在現今中國比比皆是。不幸的是,結局卻大多是悲劇,而且國王的話也應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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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南京市一名市民扶起一名跌倒在地上的老婦,結果這名受助的老婦不但毫不感激,反而誣告那名市民推跌了她。最後,那名見義勇為的市民被判賠償老婦的「損失」。這就是著名的「南京彭宇案」。此事被廣泛流傳後,訛詐施救者的例子越來越多,「見義勇為」的人則越來越少。人心逐漸冷漠,導致不少國人選擇見死不救。一名叫「王悦」的2歲小女孩不幸地成了人心冷漠下的犧牲品,這就是著名的「小悦悦事件」。

利用人們的好心來訛詐錢財的做法固然可恨,但某些訛詐好心人的騙徒(主要是指事故中的傷者)也有「逼不得已」的苦衷。畢竟醫療費太貴,難以獨力負擔,無奈之下,被逼出此下策。當然,這種做法決不可取,但不健全的制度卻難辭其咎。不健全的制度除了間接引人犯罪外,更無形中增加了救人的風險。除了有被訛詐的可能外,也有不少見義勇為的人在救人的過程中不幸地受重傷甚至喪命。那些被救之人為免承受沉重的經濟損失,往往都會昧着良心地否定施救者的救命之恩。結果,施救者不但一無所有,還要以自己和家人的下半生的幸福為自己的義舉「埋單」。在「做好心,得慘報」的殘酷現實環繞下,「見死不救」自然成了「最理智」的做法。由於「訛詐施救人」以及「見死不救」的情況太嚴重,為了杜絕這種情況,因此中國政府終於在今年十月通過「好人法」,籍此鼔勵民眾「見義勇為」。

其實,大多數的西方國家都有類似「好人法」的法律條文,這些法律條文被統稱為「好撒馬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它的存在大大保障了施救者的財產安全及法律權益。只是由於西方國家的醫療及保險制度十分建全,加上西方國家對公民教育十分重視。「公民意識」在西方人心中早已根深蒂固。「碰瓷」及「訛詐」施救者的情況是絕不會出現的,「好撒馬利亞人法」的出現只是為了以防萬一。諷刺的是,中國雖比西方國家更迫切需要這些存在已久的法律,但直到今年才正式被立法,顯然,「見死不救」的情況成了社會常態,已到了不能不立法的地步,情況的嚴重程度由此可見。

事實上,這條法律對鼔勵「見義勇為」的作用十分有限。因為它既並沒有嚴懲詐騙者,也沒有對施救者因救人而導致的經濟損失作出補償。因此,中國政府現階段必須針對相關的問題對症下藥,制訂出相應的配套,否則「好人法」就只會淪為一紙空文。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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