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隨著影劇「通靈少女」以及這群人的「教官的經典語錄」,不少網友又開始討論有關教官是否應該退出校園的議題,而2017年初的新聞,教育部提出「教官全面退出校園」的政策,似乎會在執政黨執政期間完成這項目標,同樣的,不少民眾也開始有了疑問,究竟教官這個角色留在校園裡到底適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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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我這一輩八年級生甚至九年級生而言,學校裡有教官,是一件再自然不過的事情,學校就應該有校長、主任、老師以及教官,自然到,我們似乎不會主動去思考,為什麼學校要有教官這樣的一個角色?
教官為何會進入到校園,可以追溯到清末時期,希望能藉由軍事訓練來提升人民的「體能」或者說是「武力」,而在1928年,國民政府將軍訓列為高中以上必修,開始了軍訓教官制度,之後的抗日戰爭爆發,軍訓課程改由政治部主管,這時的教官,開始負責政治思想相關的教育課程。在國民政府戰敗撤退來台後,一方面是考量到台灣的兵力不足,另一方面則是擔憂共產的思想會滲透校園,在八所師範學校試辦過後,由於成效不錯,國民政府便在台灣開始了全面的軍訓教育。
教官在校園裡引起很大的爭議的其中一個原因,在戒嚴時期,教官的存在被視為國民黨對於學生的監控,為了避免學生有「異心」企圖顛覆政府或推翻政權,因此教官便擔任了這樣的把關者,然而,已經解嚴已久的台灣社會,是否還需要教官這樣的角色留在學校裡面呢?
對於許多師生而言,教官可以說是學校的守護者,有校園幫派問題或是危急事件,教官能夠給予相當大程度的幫助,甚至也可以看到不少教官捨身救人、保護學生的新聞,因此不少家長老師會認為,教官是有必要留在校園裡的。
從邏輯來看,這樣的理由大大的不通,我從兩個地方來解釋:
首先是教官的「權限」,教官在學校裡的定位到底是何者?是教育者?是秩序的管理者?亦或者兩者兼具?就多數學生而言,教官的功能不外乎是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以及負責校園的維安秩序問題,但這些事情以及責任,為何會落到教官身上?從學校教育績效責任(accountability)的角度出發,學校的老師以及行政人員,應該都有相對程度的責任跟義務,來處理以及負責這些學生人員相關的安全問題,而為何會變成教官悉數負責,是不是因為我們對教官(軍人)有著錯誤的或是偏差的權威認知,以至於今天管理學校秩序的是教官,我們就會有種油然而生的安全感,這樣的安全感,是不是相對程度反射了我們對於軍權尚有著莫名且極端的崇拜/恐懼感,而我們仰賴這樣的崇拜/恐懼感,來維持校園裡的秩序,究竟是不是一個最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