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趙少康重返國民黨籍、有意參選7月底黨主席,連日造成政壇話題,但卡在選舉作業細則要「回復黨籍滿1年」的規定可能無法參選。國民黨組發會主委李哲華今(5)日接受前高雄市新聞局長王淺秋的廣播專訪時表示,5月組發會才要提作業細則,若黨內有共識認為要廣納人才,組發會或可將作業細則修改;另一方案是維持舊例提報中常會,中常委若覺得要拿掉「1年條款」,也可以在常會修正。
李哲華5日上午到中廣上王淺秋的《千秋萬事》廣播節目,李還開玩笑說到中廣(趙少康任董事長)談此事「壓力很大」,但任何人加入或回歸國民黨,像趙少康那麼有才華,全黨都很高興和歡迎;他認為,趙以其過去資歷很夠資格擔任中評委,這也是黨主席權限,江聘他很有氣度,也意味不畏懼跟趙或任何黨內優秀同志公平競爭。
其次是選舉作業細則問題,李哲華解釋,2000年以前,國民黨主席是由黨代表選舉產生,2000年敗選後,黨務改革會議建議,為讓黨更接地氣,改成黨員直選,翌年就改變成黨員直選,那時規定有入黨滿4個月;一直到2017年,把4個月延長為1年,因為當時有人頭黨員爭議,認為把4個月改成1年,可以避免臨時入黨的人頭黨員問題。
他表示,母法的黨主席選舉辦法由國民黨全代會通過,只有基本原則,作業細則才訂定怎麼設投票所、監察人等細節;上面規定到選舉人和被選舉人資格,從2007年吳伯雄擔任主席時,就已經訂定候選人須具選舉人資格,延用至今。
組發會李哲華:最終仍是常會表決
他解釋,選舉作業細則是每次黨內選舉提名,上至總統下到里長,每次都要送到中常會作核議,組發會只是作業單位,要送中常會討論;就像去年總統提名辦法作業細則,大家也在討論是要美式初選或全民調,或黨員投票等,都是經過中常會討論才定案,「組發會只是幕僚單位,只是提草案給常會表決。」
李哲華表示,前天黨主席江啟臣問他意見時,他說因為不管是選舉公告、作業細則對外說明,讓人領表登記等程序,都是預計5月送中常會討論,2月到5月還有2、3個月時間,可以讓黨內大家討論,要不要改變過去慣例,候選人和選舉人要有同樣條件。
李稱,若到了5月,組發會要提作業細則到中常會之前,此時若黨內已形成共識,認為讓黨廣納人才,黨主席選舉讓更多人參加,大家若有這樣的共識,組發會知道若有這樣共識,可能就把提出的作業細則把它拿掉,做成符合現況對黨最有利的;但外界又可能批評這「因人設事」,其次是維持先前作業細則慣例提給中常會,中常委若覺得應該要因地制宜,也可以在常會作修正,即分成組發會「主動」做修正,或送到中常會,由中常會「被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