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德國念哲學期間,是德國社會哲學家哈伯馬斯(Jürgen Habermas)的崇拜者,他的一個重要理論就是」溝通有效性理論」。 哈伯馬斯理論的一個大前提就是康德的理性主義,即堅信人類盡管有其民族性、地方性,但在正常情況下,還是共享一種基本的、共同的理性和價值。康德的理性主義還蘊含著一個理念,就是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有尊嚴的,所以必須相互得到尊重。 這些理念就構成了人能建立共識的基礎。 而哈伯馬斯的溝通理論,實際上講的就是通過共識的形成來實現社會的合理整合,而這種共識與整合,就是民主社會生活的要義。共識形成的過程也就是溝通過程。討論、辯論則是溝通一個重要表現。
哈伯馬斯為了使這種溝通成為可能,便提出了所謂」理想溝通情境」,其內涵主要如下:
首先,一種話語的所有潛在參與者均有同等參與話語論證的權利。任何人都可以隨時發表任何意見或對任何意見表示反對,可以提出疑問或反駁質疑;
其次,所有話語參與者都有同等權利作出解釋、主張、建議和論證,並對話語的有效性規範提出質疑、提供理由或表示反對,任何方式的論證或批評都不應遭到壓制;
最後,話語活動的參與者必須有同等的權利實施表達式話語行為,即表達他們的好惡、情感和願望。(以上三點引用北大謝立中教授的闡釋)。
總結哈伯馬斯的溝通理論,他主要注重的是在如何在思想層面創造一個」理想溝通情景」,說白了,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態度」。筆者以為,除了哈伯馬斯規定的上述幾個條件,一個具有建設性的溝通還得包含著另外兩個要素,一是好奇心,二是批判性。人們必須有好奇心,才有動力去與人交往。好奇心的前提則是斷定個人的知識有限,」山外有山」,而山外的山必有開闊人的眼界的可能性;批判性則意味著對所謂的」理所當然」的東西提出異議,而不是一味順從。這用德國人常用的一個詞」problematisieren」來表述是再精確不過的了。
當然,應該承認,哈伯馬斯溝通理論中有一種目的論的表述,即溝通是為了達成共識。而現實生活中,有時確實會產生共識,但有時也不一定會有。比如說彈劾川普參議會上的辯論,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很難達成共識,所以哈伯馬斯的理論設計不免有點理想主義的情調。筆者以為,在很多場合,辯論的雙方都能認可辯論的游戲規則,各自把事實與論據擺在桌面上,而不是狡辯甚至說謊話,並能和平共存,這本身就是一種人類理性的勝利。
當然這並非說,溝通的技術層面不重要。記得我在德國學哲學時,有一門課是」數理邏輯」, 就是處理技術層面的問題。而在社會科學範圍內或在任何問題的討論時,邏輯思維是一個重要的技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