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彈劾川普」本文想從兩個角度談點觀點,一是「必然性」,二是「合理性」。前面大體是介紹關於「司法必然」的。而「政治必然」,應是源於政治鬥爭的「水火不容」。觀看美國歷史,彈劾巳經離任總統確實史無前例。按照常規理解,美國政治的「兩黨政治和三權分立」制度沒必要對巳經的「離職總統」趕盡殺絕(或心生恐懼)?
只能說明這位「離職總統」具備重新殺回的強大力量,並且會威脅到將他「削職」力量(利益)的穩定。擔心他再度「殺回,無疑包含兩個因素:一是他具備強大民意支持的社會基礎,二是將他「趕走」的社會力量存在瑕疵(非正義)。
政治觀念的差異(衝突)無疑會成為現實社會政治力量相互博弈的焦點。川普依賴的政治觀念俗稱為「保守派」,他主推的「美國優先」勢必會直接衝擊到「全球化趨勢(利益)」。而全球化趨勢(利益)卻裹脅著「極端主義」進行無情反擊。
極端主義可分為「極端自由和極端平權主義及馬列平均主義(共產社會主義)」,這些不同的極端主義應該說都會成為「保守派觀念」的強敵。或者說都可能被「全球化」政治、經濟、技術、文化(利益)力量借用來反抗「保守派力量」。
美議會巳違反「三權分立」原則
綜合上述理解,我認為彈劾「平民川普」的必然性分別是:首先,政治力量爭鬥(競爭)缺乏「文明」,充分體現出「弱肉強食或勝者為王」。其次,只循「單一求證」的邏輯評價標準缺乏對整體事件進行「綜合平價」的邏輯標準,導致司法活動難以彰顯「公正廉明或透明公正」。
非常明顯,這次彈劾「平民川普」只是議會機構在運作。我認為這種運作毫無道理,因為在「三權分立」的各自分工(分權)中,立法機構只能具有「立法權」沒有「司法權」!而彈劾案屬於「司法案件」,立法機關怎麼可以越俎代庖?如此下去,何來「三權分立」?因此,立法機關是在「違法(違憲)」,即巳經推翻了「三權分立」的憲制原則!
儘管彈劾川普存在非合理性,但不等於川普沒有缺陷。我認為個人川普推行的「美國優先」戰略也是存在重大瑕疵的,它主要是會「影響全球化」發展。也是他遭遇「支持全球化」發展的各方力量「圍剿」的原因。支持他推行「美國優先」戰略最大的力量似乎是「反中共極權」群體,也是它會遭遇中共全力「圍剿」的原因。同時,這種戰略也必然會在美國國內遭遇「全球化經濟和技術」力量的反彈。毫無疑問,「美國優先」也需要國內社會廉潔的配合,這自然又激起了所謂「建制派」的強烈反應。
就我個人觀點,雖然絕不支持借助強大的「政治力量」彈劾川普,也絕不認同利用人類「是非評價標準」(邏輯知識)存在嚴重漏洞的缺陷,通過損毀「司法公正」去彈劾川普!但我卻不支持川普再次參選總統,原因是川普的「美國優先」理念存在重大缺陷。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是「觀念落後」,另一方面是「衝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