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議會將制訂新法,計畫強制要求臉書與谷歌等大型網路公司向當地媒體公司支付版稅,才能展示新聞內容,這被視為標誌性法案,如果通過,澳洲將成為全球首個制定這種法律的國家。社群媒體龍頭臉書17日宣布,臉書從18日起中止為澳洲用戶提供新聞服務—澳洲的臉書用戶將不再能透過臉書分享或閱讀新聞。
澳洲新聞業處境艱難,廣告收入長期下降,媒體大亨梅鐸(Rupert Murdoch)創辦的「澳洲新聞集團」(News Corp Australia)在內等新聞媒體公司強力遊說政府迫使大型科技公司展開談判,而澳洲政府認為處境艱難的新聞業需要財務支持,因為強大的媒體對民主制度至關重要。
澳洲政府已表示計畫在未來幾星期內表決這項法案,目標是今年通過這項新法。澳洲政府表示,如果該法案通過,該法律最初只會用於臉書(Facebook)及搜尋引擎巨擘谷歌(Google)。
This morning, I had a constructive discussion with Mark Zuckerberg from #Facebook.
— Josh Frydenberg (@JoshFrydenberg) February 17, 2021
He raised a few remaining issues with the Government’s 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 and we agreed to continue our conversation to try to find a pathway forward.
澳洲財政部長佛萊登柏格(Josh Frydenberg)18日表示,他當天與臉書執行長祖克柏(Mark Zuckerberg)進行了「有建樹的討論」,並表示澳洲當局與臉書將繼續討論該法案內容。佛萊登柏格18日在推特表示:「祖克柏針對政府的新聞媒體議價法案提出了一些尚待解決的問題,我們同意持續對話以尋求前進的道路。」
臉書表示,該法案「根本上誤解了」臉書與內容發行商之間的關係。臉書認為新聞媒體自願將文章連結發布於臉書,這協助澳洲內容發行商去年共賺了約4億700萬澳元(約新台幣90億元)。
臉書的澳洲暨紐西蘭總經理伊斯頓(Will Easton)表示,新聞內容分享僅占臉書內容分享的4%,而且內容發行商在臉書分享新聞獲得的收益超過臉書從中獲得的收益。
他說臉書願意支持新聞,但前提是有「正確規則」:「我們希望,澳洲政府將來會認可我們已經提供的價值,並與我們合作以加強我們與內容發行商的夥伴關係,而不是加以限制。」
美國哥倫比亞新聞學院(Columbia Journalism School)陶氏數位新聞中心(Tow Center for Digital Journalism)主任貝爾(Emily Bell)17在推特表示,這種關係並不像表面看起來一樣自願,而且由於臉書的主導地位,大多數內容發行商都覺得必須加入臉書。
澳洲第九頻道新聞網(Nine Network)發言人表示:「沒有人會因為(臉書)這個決定受益,因為現在臉書將成為錯誤訊息迅速傳播而未能平衡的平台。這個行動再次證明了他們(臉書)的壟斷地位與不合理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