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表述一方面是在國際法理論述上,補強固本的立場宣示之舉;但另一方面,從中共角度而言,也是一種給予了台灣現狀和兩岸未來前景非常大空間和非常大彈性的「讓步」詮釋。
何以這麼說?以2012年的十八大表述為例,這意味著,中共認為:哪怕兩岸經歷了1949年以來的治權分離、台灣發生了數次修憲和總統直選,中國的主權和領土範圍都並沒有因此而改變。只是,兩岸之間因仍處於對峙狀態、對彼此的政治定位尚未作出「安排」,故而還沒實現「完全統一」而已。
換句話說,至少從十八大以來,中共認為目前兩岸的分治現狀,並不影響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和平統一」只是要結束對峙狀態而已。一旦兩岸之間約定了彼此都能接受的關係型態和雙方同屬的更大共同體的定義後,台灣內部該怎麼運行就怎麼運行,兩岸關係從現狀邁向中程穩定狀態/或終極解決方案的成本是較小的、起點是高的。因為,在當時的語境下,主權和領土完整始終沒有受到挑戰,不需要以高強度手段進行處理,政治解決足矣。
然而,在十九大報告中,我們沒有再看到「儘管…,但是….」等語式的兩岸現狀詮釋再度出現。大陸不願意再以現狀為基礎和浠泥、盡量想辦法把話說圓去、只求「最小成本」解;十九大報告中,只剩下單獨重提「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這意味著,不管台灣的意願如何,至少從大陸角度出發,跟現狀相比「變動最小、成本最少」的處理方案,已經從大陸的選項庫裡抽掉了。從1949年來以來,台灣問題最接近「無痛」解決的時間點,可能已與我們錯身而過。
最後再說一點餘論。和十七大、十八大報告只籠統蓋括「凡是有利於增進兩岸同胞共同福祉的事情,我們都會盡最大努力做好」等語相比,十九大報告的表述則具體提出,要「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
每次全代會的政治報告,是中共治國理政的總方針和政治承諾;技術性的具體細節、數據提到少。因為但凡有提到的,就必須完成,就必須做到,其承諾的嚴肅性甚至還要高於國務院總理每年都做一次政府工作報告。
在「學習、創業、就業、生活」之外,另一個可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的空間,即是公共空間的參與權利。
此次在黨代表媒體通道中,特別安排出身台灣的盧麗安高調受訪,顯然也反映出大陸注意到了,需要提高大陸上的台籍參政人士的代表性和說服力等問題。未來是否還有其他的安排,這些安排會不會引起台灣當局更大的反制舉措,亦值得觀察。
*作者為在北京工作的台灣人,現任職於《財新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