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到2010停止執行死刑」張娟芬:不然今天可能只能為鄭性澤上墳

2017-10-26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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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6-十三姨KTV殺人事件作者張娟芬26日出席「生命的向望:死刑冤案鄭性澤再審宣判」記者會。(顏麟宇攝)

20171026-十三姨KTV殺人事件作者張娟芬26日出席「生命的向望:死刑冤案鄭性澤再審宣判」記者會。(顏麟宇攝)

鄭性澤案26日宣判無罪,長期關注此案、將鄭案寫成《十三姨KTV殺人事件》的作家張娟芬,今天也在一場記者會中說明再審精華以及為何鄭是無辜的。張娟芬說,這次判決認定鄭是清白,當時自白也是刑求所得。張也說,江國慶已經執行死刑,鄭性澤不會是最後一個被平反,希望能嚴格思考死刑制度是否有根本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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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性澤案經過15年漫長的過程,26日上午宣判無罪。鄭性澤平反大隊成員,26日下午在立院召開記者會,當中也對鄭性澤冤在哪,以及此次的再審精華做出說明。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說,鄭在司法宣判無罪,但社會並不了解,媒體也不了解的狀況下,讓大家會問真的無罪嗎?所以今天特地舉行記者會,希望詳細說明他是無辜的,再審過程到底為何。 

20171026-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左一)26日召開「生命的向望:死刑冤案鄭性澤再審宣判」記者會。(顏麟宇攝)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左一)26日召開「生命的向望:死刑冤案鄭性澤再審宣判」記者會。(顏麟宇攝)

「錯誤自由有繼續效力」

張娟芬表示,今天無罪判決認定實質無罪,判決非常清楚認定羅武雄對被害人開3槍,認定鄭是清白的,至於當初自白為何說鄭性澤開槍殺警,今日也清楚表明是刑求所得,此外也認定有刑求的「繼續效力」,繼續效力是指在警詢問的時候有刑求或以不正方式得到錯誤自白,在警方戒護下由檢察官詢問,被告因為以不正方式訊問的人還在旁邊,被告不敢說沒有做,這樣的情形下錯誤自白,也繼續到檢察官訊問時。 

至於為何能認定鄭性澤是清白?張娟芬說,有3位證人表示是羅對蘇開槍;至於當時鄭性澤在做甚麼?坐在鄭旁的兩人都表示都靠在坐中間的鄭身上,當時坐對面的證人吳銘堂證詞也一致。鑑定人台大教授李俊億、警大教授孟憲輝也認定死亡警員蘇憲丕所中三槍是來自同一方向,而且是三槍是接續的,而非原審認定的「二階段開槍」。 

2017-10-26-鄭性澤案獲判無罪,聲援的人權團體在台中高分院前開記者會,鄭的母親(黑衣者)也一併出席。(甘岱民攝)
鄭性澤案獲判無罪,聲援的人權團體在台中高分院前開記者會,鄭的母親(黑衣者)也一併出席。(甘岱民攝)

「鄭性澤今天無罪,當初卻是被層層審核認為可以殺」

張娟芬說,死刑犯要喊殺是多麼容易,但卻沒有深究每個案件,所以應該去思考死刑的問題。鄭性澤今天能得到清白,是因為2006年到2010年沒有執行死刑,死刑定讞後,最高檢開始籌畫槍決,鄭的案件是被判定可以執行的,如果不是因為2006年起暫停執行,今天可能只能給他上墳。 

張娟芬說,現在的制度,會把無辜的人當作罪證確鑿的殺掉,鄭性澤就是這例子,當時法務部說為求慎重,將案子送給參事看看,僅表示「執行原判決並無不當」,幻想多麼嚴格執行的死刑制度,其實就只是這樣,看到鄭性澤案件是實質無罪,法院也認定了,但當初卻是被「層層審核」後認為可以殺的,張認為這是看死刑冤案時不能忽略的一件事,這不只是個案,江國慶已經執行,鄭性澤不會是最後一個死刑冤案,只希望從此冤案,能嚴格思考死刑制度是否有根本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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