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紋不符、驗不出DNA、測謊通過、有不在場證明、找不到凶槍、長相也和監視器畫面差十萬八千里──誰敢相信這種「犯人」仍被認定為殺人,還判了無期徒刑?這般離奇遭遇,就發生在今(2017)年4月重啟再審的林金貴身上。
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 講出救援林金貴3年的故事
「不會有人每天出門擔心自己被冤,但冤獄每天就是這樣發生,突然被警察逮捕,突然被檢察官問話,突然就變成死刑犯了……」冤獄形成相當簡單,洗刷冤屈卻相當困難,日前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赴清大演說,便分享了長達3年救援林金貴的艱苦歷程。
羅士翔表示,目前林金貴雖然暫時重獲自由,卻也還未真正無罪,再審僅僅是開啟冤獄平反的「大門」;光是要準備新事證來撬開這扇門,讓國家承認司法有疏失、讓冤案看見一點點平反的希望,便是一場漫長而艱辛的惡戰。判決書疑點重重仍判有罪:為什麼要開這一槍,法官說「不知道」
2007年5月9日晚間9點35分,高雄鳳山一名計程車司機在車上遭人槍殺,隨後車輛失速撞上民宅、犯人下車徒步逃走。因路邊監視器影像相當模糊,警方便據目擊證人描述重繪出一張犯人「長髮及肩」的畫像,並從被害人通聯記錄找到一名林姓按摩女進行指認。
一句「長得很像」 林金貴被判無期刑
林姓按摩女看過畫像後,向警方表示「長得很像」熟客林金貴,這時林金貴便大難臨頭了。曾經犯過竊盜罪的林金貴,才服刑期滿出獄2個月又被警方逮捕,並遭檢方起訴。
案發當日晚間10點40分,林金貴從台南佳里撥了通電話,車程離高雄鳳山要1個半小時,若有犯案的話根本趕不到、可謂不在場證明,林金貴也矢口否認犯案並通過測謊;現場驗不到DNA、指紋不符,林金貴的長相也是瘦削臉凹,跟蓄著及肩長髮、身型壯碩的嫌犯完全不一樣──儘管林金貴涉案證據如此薄弱,2010年依舊高分院依然以無期徒刑定讞。
羅士翔表示,翻開林金貴當年判決書,上頭滿滿問號,法官連犯案動機都不清楚:「到底為什麼要開這一槍,法官說『不知道』,如果是這樣,林金貴是最早的無差別殺人喔!有這麼可怕嗎?」這種案子被判有罪已經相當離奇,冤獄平反協會於2014年開始救援林金貴之後,更是受足了法官的氣。
查Google地圖測開車時間 法官卻以一題國中數學題駁回
羅士翔表示,早在林金貴被定罪前,法官其實就有針對10點40分通聯記錄的不在場證明進行調查。當時法官請辦案員警王超民試開高雄鳳山到台南佳里這段路,警察表示50分鐘可以到,林金貴是有可能趕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