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夏威夷的警察發現某人在首府檀香山過馬路時看數位裝置,會給其開罰單。
7月通過的《走路分心法》(Distracted Walking Law)在本星期生效,這使檀香山成為第一個通過這種法律的美國大城市。
按照法律,使用數位設備的唯一特例是打911報急。
違法者的罰金最低為15美元,屢犯者的最高罰金達99美元。
行人仍然可以在過馬路時使用手機通話,但必須眼觀四周。
非營利組織「全國安全事項理事會」(The National Safety Council)2015年把「走路分心」列入受傷風險清單。
根據《安全研究雜誌》(Journal of Safety Studies)2015年的一項研究,在2000年到2007年之間,每年有大約400名行人因為手機分心而受傷。但是,在智慧型手機普及之後,受傷人數上升了。這項研究發現,在2012年,受傷的行人據估計達13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