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存柱告訴美國之音,移民局給庇護申請者安排面談的順序分為第1類優先,第2類優先和第3類優先。第1類優先是那些面談被因故取消的人;第2類是提交庇護申請21天之內的人;第3類優先就是根據日期的排隊系統。目前情況下,香港人基本都會進到第3類優先的排隊系統。
鄭存柱說,如果香港人不是第1類優先,則很難安排快速面談,會需要漫長等待;本來慢點也沒關係,但是,《香港安全港法案》受制於一項日落條款,就是該法案自生效之日起的5年後將自動失效。
正在等待面談通知的陳先生,在變賣香港的所有資產之後,於2020年10月攜帶家人,從香港撤離,持過去辦理的10年旅遊簽證飛抵洛杉磯。
他告訴美國之音,他是11月向美國移民局遞交的政治庇護申請,12月份已經收到移民局回函,2月份打了指模。不過,他目前的情況既不符合安排面談的第1類優先,也不符合第2類優先,而是屬於大排長隊的第3類優先。他對美國之音說:「我當然支持增加『最高優先』條款,那樣,我全家就能更順利地留在我們喜歡的洛杉磯了。」
鄭存柱表示,由於疫情等原因,移民局申請庇護的案子目前大量積壓,光在洛杉磯就積壓了好幾萬沒有輪到面談的人;許多2014年申請的還沒有等到面談。這樣一來,許多來自香港的難民或者政治庇護申請者,很可能5年內得不到面談,這樣,他們的在美身份將成為被擱置的懸案;如果美國國會能夠增設這個「最高優先」,受到《香港安全港法案》保護的申請者就能獲得至少與第1類優先同樣的程序進度,確保自己在法案有效期內成功落地美國。
來自香港的詹姆斯・邵告訴美國之音,他已經經過了面談,屬於正在等待上移民法庭的類別。他說:「我帶著老婆和孩子2018年下半年進入美國,當年12月向移民局提交政治庇護申請,那還是香港反送中發生之前。我當時在香港已經感受到政治壓力了。」
邵先生說,他2018年在香港參與過六四29週年的燭光晚會,「那段時間之前,就感到警察已經在濫權。我們全家是00年代從大陸移居香港的,剛開始覺得香港還可以,慢慢就感到不是我們想像的香港了。」
邵先生指出,《香港安全港法案》如果能夠增加「最高優先」條款,「我老婆可以帶著孩子重新單獨提出庇護申請,我自己仍然等待今年下半年開庭的移民法庭。不過,我們現在都是有工卡的,可以打工謀生。」
大學生麗莎・林的母親也對美國之音說:「我也期待能夠有『最高優先』條款,那樣我女兒就可以通過重新申請庇護來獲得轉機。」
陳先生說:「我的香港同事賣樓的賣樓,辭職的辭職,很多人大逃亡到英國……我到過許多國家,包括英、法、義、德、瑞士、荷蘭,還有東歐國家和西班牙、葡萄牙等,覺得世界上最好的還是美國。不過,我感覺,香港是各個方面我們華人最適合居住的地方,吃、住、娛樂、休閒、購物,很方便,每年都可以外出旅遊,稅率也不高。每天可以跟朋友娛樂到晚上11.12點鐘。我從前到美國旅遊時,從來沒有想到過,有一天我會定居美國。現在,在香港跟朋友講話都十分小心,如果政治觀點不合,可能會遭到舉報和揭發。沒有想到過香港會被中共毀於一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