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民進黨團在立院以人數強勢通過《農田水利會法》,國民黨團總召費鴻泰率經濟委員會藍委,陪同「反消滅水利會全國自救會」數十位成員,今(5)日到司法院遞交聲請書,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曾任小英後援會會長的自救會會長黃金春表示,強行把水利會財產直接收納國家違法違憲,「希望大法官為我們伸張正義」。
上午在司法院,費鴻泰率立委陳玉珍、謝衣鳳、林文瑞、呂玉玲、陳超明、孔文吉聲援民團,包含反消滅水利會全國自救會會長黃金春、嘉南水利會自救會會長謝耀慶、雲林水利會自救會會長王境棋、彰化水利會自救會長鄭俊雄、會務委員葉日順,以及前台南縣長、律師蘇煥智都到現場。
費鴻泰表示,沒有一個國家可以用行政命令搶奪人民團體財產,還高達幾千億、上兆,這些都是來自先民父祖、家人以前的捐款,從日據時代開始設立農田水利系統,蔡政府竟用一紙行政命令通過剝奪人民財產、集會結社權利;今天要求釋憲,把文書交給司法院,自救會也會持續進行一連串請願、街頭活動。
黃金春表示,一般民眾難以知道水利會重要性,改制後1年多問題叢生,代表水利會100年來的組織架構和灌溉管理運作都比較內行。如今把水利會改公務機關,政府通過農水法第23、34條,拿走農民百年來累積的財產和自治權,「民進黨的民主退步了,讓全世界的人看笑話。」
黃金春解釋,水利會的公法人身分來自日據時代賦予,包含蔣經國、李登輝時代都有水利會改制想法,但後來都發現因為灌溉設備是農民自己出地出錢,最後作罷,現在民進黨政府搞了個「囑托接管」簡直莫名其妙,「我沒有囑托,又是要給誰接管?我們原本經營非常好、很順利。」
水利會前會長:公法人不同於公家
林文瑞提到,自己曾任雲林水利會長、農田水利會聯合會長,回顧400多年來台灣的農田水利,自清末、日本時代到中華民國,水利會財產都是先民出錢、出力、出土地共同開設,才有辦法到達今天的灌溉排水系統完整,給台灣農民有良好環境,創造農業奇蹟。
林文瑞解釋,「公法人」不是公家,是早期政府要常委託各地農田水利會,著眼其完整人力、工務管理等,賦予公法人地位,讓各水利會接受預算,替政府建設重大水利設施,不能就這樣把它納入公務機關,「很奇怪,民進黨政府才想得出來的奧步。」林表示,全台17個水利會、150多萬會員,雖然在立院舉手表決輸民進黨,但相信社會公義的最後防線,由司法院大法官釋憲,請大法官主持公道。
蘇煥智:水利會是獨立民團法人,財產未經徵收
蘇煥智表示,這種灌溉自治組織先於國家而成立,政府資源不足時都是民間自治出錢出力完成水利灌溉系統,日本時期正式把它定位成公法人,因為水利會是獨立人民團體法人,所屬財產未經徵收,不能直接把水利會財產變成國家的。
蘇煥智指,《農田水利法》最大違憲之處,是法條裡沒有明文稱「消滅水利會」,只說《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停止適用,但這不是消滅水利會的根據;全國17個水利會的法人資格並沒有消失,農委會、行政院宣告水利會消失是錯誤的、徹底違憲,侵害人民結社權。
自救會新聞稿裡更直指,去年10月1日以後沒有水利會把關,政府部門不敢得罪工業財團,而將原來屬於水利會的農業水權優先犧牲強迫休耕,將水優先給工業用水使用。
本應在缺水時,工業財團用水要向水利會調撥農業用水時,政府可以扮演客觀的仲裁者的角色,但消滅農田水利會後,政府的角色成為供給者,成了球員兼裁判,過度犧牲農民;並指「國庫補貼工業財團買水」將成為新常態,以休耕補助名義去年2期每公頃14萬元,今年1期則以8至9萬元補助,等於以國庫26億補貼工業財團買水,讓「農田水利署」已成為「農水轉出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