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如何改善辦案品質?陳美彤說,恪守無罪推定、罪疑有利被告原則,要絕對沒有懷疑才能判被告有罪。而辦案時程為何都要等大半年?因為案件太多,所以要排隊。
除了兩位法官提到案件很多,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也說檢察官的案件很多,因為有很多濫訴微罪勤務,2006年到2016年間的變化,2006年要結37萬件偵查案件,2016年增長到結45萬件,10年間案子增加這麼多,但檢察官人數2006年1109位,檢察事務官445人,2016年曾到1385人,檢察事務官528人,每個人負擔都相當沉重。時間不夠,壓力非常大,每個人都跟速度賽跑,這樣怎麼可能要求有很好的品質?
林達說,台灣司法就跟健保一樣,便宜,小病都可以看醫生,施用毒品案要解送、酒駕要解送,這都可以去調整,例如台灣毒品案太多,吸毒一罪一罰,佔掉很多司法資源,以實務面來說應該要改。
此外,林達認為,法律人最缺換位思考與同理心,大家很愛辯來辯去,法律人很固執,要學習怎麼換位思考,林認為這點滿重要的,司改最重要的是這個。
律師傅祖聲說,上帝很公平,給了每人每天都是24小時,但要處理這麼多案件,環境如果沒有改善,真的很難。法官與檢察官每月要處理多少案子,還要開庭,人民都無法了解,法務部、司法院應該要去面對、檢討。
傅祖聲:用鼓勵代替苛責
傅祖聲說,改善過程雖然漫長,但還是有看到進步,傅希望用鼓勵代替苛責。傅認為,要讓人民對司法信任,法官要中立,如果是站在某邊,司法是不會有信任的。
刑事部分,傅認為堅守無罪推定的法官是少數,這制度要做調整,不調整勢必會造成人民對司法不信任,因為司法要把人當好人看,不能因為有不良紀錄就當壞人看,甚至帶有酸言酸語,這樣信任是帶不起來的。媒體報導也是要真的要了解案情,不要抓了影就生子,這樣會產生誤導,會讓人有錯誤印象,讓法官最後判決語印象有落差,人民就會覺得法官是恐龍,這些要靠你我共同協助。
傅祖聲說,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所以要人民守法,但法律工作者要有最高道德標準要求自己,因為自己懂法律,不論是法官、檢察官都不能貪汙,律師也不能做違法的事。
10項期許 改善辦案態度、提升辦案品質
最後,與會5人與台大校友會理事長謝銘洋也發表10項期許,包含關於改善辦案態度部分,司法官應以同理心對待當事人;檢察官起訴應嚴守證據門檻、確保偵查不公開、對羈押搜索扣押等處分審慎為之。提升辦案品質部分,司法院應歸納整理判例選編,避免同類案件量刑有歧異;刑事庭法官不應行使檢察官職權、民事庭法官應適時公開心證;判決書應用通俗敘述方式;增加司法官輔助人力。促進辦案時程,要宣導民眾使用解決紛爭機制;司法官輪調應辦理交接,避免延遲辦案;檢察官應儘量微罪不舉。此外,司改應從全民法治教育、律師倫理、媒體自律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