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近期將宣判 陸委會再籲陸方:正視家屬探望權益

2017-11-02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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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會一直積極促請陸方,應該核發李凈瑜的證件,她探視絕對有正當性。圖為李凈瑜。(資料照,蘇仲泓攝)

陸會一直積極促請陸方,應該核發李凈瑜的證件,她探視絕對有正當性。圖為李凈瑜。(資料照,蘇仲泓攝)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國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遭補,8月遭起訴,9月開庭,妻子李凈瑜也赴湖南長沙法院旁聽後回台,近期判決即將出爐。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2日表示,根據陸方法律規定,法院受理後3個月內會宣判,也再次呼籲陸方,應該核發李凈瑜的證件,不應漠視家屬探望的應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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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方法律規定 法院受理後3個月內會宣判

邱垂正表示,陸委會一直持續關注李案的後續發展,根據陸方的法律規定,法院受理後3個月內會宣判,但也有經過上級法院同意,宣判日期可能延後的規定。

邱表示,本案具體宣判日期及宣判是否公開,政府會透過多方管道了解,並針對宣判可能的狀況作好相關準備。他說,本案發生迄今已229天,政府透過既有管道,持續促請陸方保障當事人與家屬的司法權益,對於家屬擬赴陸,也促請陸方安排。

不過,由於兩岸雙方在交流上多有中斷,海基會董事長田弘茂也證實,海基會與海協會已中斷書面往來,與台灣官方有關的交流活動也呈現停滯,媒體關心,陸委會用什麼管道與「促請陸方」儘速安排?

與海協會中斷書面往來 海基會請台商給予協助

邱表示,一直積極促請陸方,應該核發李凈瑜的證件,她探視絕對有正當性,不應漠視家屬探望的應有權益,陸委會曾多次向陸方表達,但陸方始終沒有回應,仍恰請台商給予李明哲生活上的必要協助。

至於具體向陸方表達的管道,邱垂正表示,包括陸委會向國台辦、海基會與海協會,以及兩岸司法互助,都會啟動各個既有聯繫溝通管道,台商部分就恰請當地台商協會給予必要的生活與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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