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推行「新南向」是為了避開中國大陸的「一帶一路」,替台灣走出一條新路。雖然,小英強調新南向跟一帶一路並非重疊與競爭之關係,但新南向18國當中有16國與一帶一路完全重疊,勢必得尋求新的對話機制,因而近期小英在玉山論壇上宣示「新南向」政策就是台灣的「亞洲區域戰略」,也還成立「台灣亞洲交流基金會」,肩負起我國與各國的對話任務。
雙邊對話與交流便利是新南向重要目標,因而給予東南亞國家「免簽」是新南向的重要政策,利於我國與東南亞國家建立良好互信的關係、人員交流頻繁、商業往來便利等多重好處。
根據外交部「新南向政策資訊平台」顯示,我國給予新加坡免簽證30天、馬來西亞免簽證30天、汶萊免簽證30天(試辦至107年7月31日)、泰國免簽證30天(試辦至107年7月31日)、菲律賓免簽證14天(試辦至107年7月31日)。
印尼、越南、緬甸、柬埔寨、寮國則是「有條件式免簽(東南亞國家人民來台先行上網查核)」:持有美、加、澳、紐、日、韓、英或歐盟申根公約等先進國家永久居留證、有效或過期10年內之居留證或簽證者;持有我國過去10年內簽證(不含「勞工」簽證及「其他事由」簽證)或外僑居留證(不含「外勞」事由),且無違常紀錄者。符合上述條件者得向內政部移民署線上填寫申請表後、停留期限30天的多次入境許可憑證。
反觀,東南亞各國給予我國簽證待遇的狀況,新加坡免簽證30天、馬來西亞免簽證30天、汶萊落地簽證14天、泰國落地簽證15天、菲律賓電子簽證30天、印尼免簽證30天、越南申請一般簽證、緬甸電子簽證、柬埔寨落地簽證30天、寮國落地簽證14-30天。
也就是說,我國與東南亞國家雙方免簽完全對等的只有新加坡與馬來西亞,同為免簽證30天,其他國家則呈現不完全對等的狀態,仍必須持落地簽證入境,開放免簽應當是平等互惠,假若我國開放免簽30天,他國也必須相同對等,這樣才對雙方彼此有利,不應讓我國權益受損。
從其他面向來看,就觀光人次上,我國105年(觀光局統計資料為1-11月)前往泰國觀光為498,805人次,菲律賓為215,910人次;反觀,105年泰國來台為172,475人次,菲律賓為195,640人次(參閱表一),我國前往泰國與菲律賓的觀光人數遠大於其來台人數。我們應當積極先讓泰國與菲律賓給予我國免簽,而不是先給予該國免簽後,才來要求對方給予免簽!這樣是不符合「互惠互利」之原則。
再根據表一顯示,近6年以來,除了新加坡來台人次較為平均,其他東南亞國家來台人數皆明顯增長,給予免簽確實能夠迅速增加觀光客人次,也能帶動經濟發展,但是,背後所帶來的風險問題,也必須要審視之。
比如,開放泰國免簽來台後賣淫人數激增,根據警方統計,「2015年查獲來台賣淫人口159人中有1個是泰國籍,去年開放泰國免簽後,301個外國人來台賣淫,泰國籍增加15人,今年到5月已經296人,泰國佔99人將近一半。」
再根據報導指出,「日接8客,15天賺走20萬」,一名36歲泰籍女子運用30天免簽,「假觀光真賣淫」,在台南東區一處月租套房接客,一天最多接8名客人,且她已來台15天,估計賺逾20萬新台幣,警詢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諸如此類的訊息不斷衍生出來,因此,開放免簽所帶來的風險問題,必須要更謹慎小心!
按照常理來說,給予免簽應當是基於「互惠互利」之原則,然而,我們現在給東南亞國家免簽,能得到相同的對等回報?以及後續衍生的風險問題,政府已做好周全的風險評估嗎?
*作者為奇策盟文宣部副主任、台大國家發展所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