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3月11日通過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後,中國國務院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以及中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勇周一(3月15日)在香港分別召開座談會,就落實此聽取香港人士意見。
中國官媒稱,系列座談會將連續舉辦三天,共舉辦60多場,直接聽取意見的人數將逾1000人。
修改香港選舉制度引發廣泛關注。北京稱,新的決定將補上現有制度的漏洞,完善體制。但批評者認為,該決定將損害香港的民主制度,甚至令政治體制倒退數十年。
隨著「311決定」全文的公布,選舉委員會人數變化、設立候選人審查資格委員會以及立法會席位增加等細節成為關注焦點,具體實施過程是否會損害香港民主,是否會單方面有利於中央政府管制等話題備受關注。
BBC中文為你梳理關鍵點上的已知和未知細節。
關鍵點一:選舉委員會的變化
- 已知:從1200名成員增加到1500名,四個界別變為五個界別。
- 未知:這五個界別的1500個席位是否按照原來的方案平均分配。
原本選舉委員會的成員來自四大界別,每個界別300名選舉委員。這四個界別分別是: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以及立法會議員、區議會議員代表、鄉議局代表、香港全國人大代表和香港全國政協委員代表。
「311決定」帶來的變化首先在於選舉委員會產生的指導原則。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僅要求具有「廣泛代表性」,而最新的決定多了兩個新要求:「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際情況」 和「體現社會整體利益」。
在這種新原則下,增加了第五界別,包括「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據報導,這可能包括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中華全國總聯合會的重要香港成員,工商以及其他類似政府組織。
增加的這一界別民主派可能很難獲得席位,這樣一來民主派陣營在選舉委員會中的比例就會減少,從而有利於建制派陣營。由於數百名香港全國政協委員是由全國政協選出,而非民選。
除此之外,第三界別的組成有所調整。傳統上由民主陣營控制的「社會服務」界被「基層部門」代替。林鄭月娥上周在記者會中稱,社會服務界將歸屬於第二界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