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機場為服務旅客;建設、維護機場設施,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依國際通例向出境旅客收取機場服務費。觀光業務改由交通部主管後,因觀光建設無固定財源,將部份機場服務費收入分配觀光使用。
多年來機場服務費六成分配觀光使用、四成分配航空使用。前年交通部為籌措桃園機場建設經費,將機場服務費由三百元提高為五百元,觀光分配雖減為五成,實質分配增加百分之三十九。
近年來入出境旅客大幅成長,各機場設施極需擴充、更新,民航建設經費需求大幅增加。桃園機場三期航廈建設需投資七百四十七億元,依機場公司預算規劃,未來五年資金缺口三百七十三億元,需借款因應。後續桃園機場新增七百四十五公頃土地,土地徵收、興建第三跑滑道系統、停機坪、侯機室、相關運作設施建設都需要龐大經費,民航所需資金缺口將大幅擴大,極需資金挹注。
觀光方面,因機場服務費分配大幅增加、各風景區管理處收入逐年成長,收入大增;觀光建設陸續完成,投資支出逐年減少,使得觀光發展基金收支剩餘大幅增加。去年、今年都超過二十億元,累積剩餘逾五十二億元,明年預算剩餘也接近二十億元。顯示現行機場服務費分配已不合實際需求,應即調整。
依旅客成長趨勢、觀光發展基金收支、運作估算,觀光明年分配金額由每旅客二百五十元減至二百元;後年、一百零八年各再減至一百七十五、一百五十元,不會影響觀光運作。民航每年可增加十二至二十四億元資金,減緩資金缺口壓力,有助降低建設、營運成本。
分配調整後,桃園機場年可增分配九至十八億元。惟如列入年度公司收入,使盈餘大幅增加,機場公司僅可使用百分之三十,大部份分配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桃園市政府也受惠每年增加分配一億一千萬至二億二千萬億元,不符「籌措桃園機場建設經費增收機場服務費二百元」之原旨。應以專款專用方式,全部用於桃園機場建設。
正值立法院審查中央機關明年預算,希望委員能為民代言,將有限資金最佳運用。機場服務費逐步回歸機場使用,方能讓機場建設有穩定財源,使用符合全民期望。
*作者曾任交通部航政司空運科長、國際事務委員會執行秘書;民航局空運、企劃組長、中正、台北、高雄航空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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